档案位置:首页 > 最新投诉 > 入档时间: 2014-08-19 来源:互联网 整理: 网络整理 投稿人: voc_228305 档标: 湖 湖南315消费投诉 315消费投诉
通信领域也非净土,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法公司不择手段采用各种欺诈手段来坑害消费者,他们无视党纪国法,丧失商业道德和做人的诚信,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无独有偶,岳阳移动公司或许就是其中之一,因为本人便是直接受害者。现将事实陈述如下:
2010年12月20日11:06移动湖南岳阳分公司电子台(073010086)对我来短信(见附图1)告知:“因您是我公司的优质客户,现免费赠送来电提醒业务,让您勿错过任何来电,方便您的生活!顺祝您工作顺利!(注:没有说送多长时间,按约定成俗应为长期)”我认为是赠送的,所以没有在意,后来发现月帐单总是增加了一项“业务增值费3.00”,还在移动网上营业厅询问过,也没得到明确答复。现在仔细查阅网上营业厅本人手机帐户得知:从2010—12—16 17:41起直至2014-08-11 16:17:01取消(还要计算到月底)就开通了“来电提醒”增值业务(见图2),每月增值费3.00元。这分明是未经本人同意,在4天前擅自添加的业务,4天后才告知说是免费赠送。若根据这一时间段计算:共计3年8个月的费用,计(44个月)132元。
于是,8月11日我向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投诉栏”投诉,2014-8-13 下午3点多接到移动岳阳分公司一位女工作人员(不肯报出姓名)的电话,她说:接到投诉后调出你手机的历史纪录确认收费是从2012年2月开始的,因为你此时取消了“彩铃”,连带就出现了收费,我们可以返还你收费30个月计90元。众所周知,取消彩铃与“来电提醒”没有任何内在联系,分属不同业务项目,两项并非捆绑在一起,再说彩铃是免费的。真是无稽之谈,取消彩铃后其他免费项目就收费,那么为什么不通知我呢(我认为:因为通知我了就会取消)?她说办事人员工作疏忽。轻描淡写一句疏忽,就想掩盖事实真相,真是把人当猴耍。
自投诉后,几天以来公司领导无人出面,更没有派人来家(我与公司近在咫尺)处理问题,而是轮班换人让工作人员每天打个匿名电话,即按上述女工作人员的话复述一遍。对于赔偿则只字不提,一味把责任归咎于办事人员、归咎于我取消彩铃所致,而把公司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这难道是认识错误的态度?这难道是诚恳的处事原则?作为国有企业公司的陈总经理、李副总经理难道就是这样对待无辜受害消费者的吗?真是太不通情理,可谓财大气粗、狂妄自大!本来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却要把它复杂化,同时也反映出其内部管理混乱,领导不作为。由此可推测该公司历来采取“哄、骗、盗、赖”的经营谋略,即首先以设奖项哄客户“请君入瓮”;以赠送业务为名骗客户,背地里却收费(实为盗);出了问题就赖帐。
大家可以分析一下:名曰赠送,后来又擅自收费几年时间,我若不发现,可能会被收到死的时候。这是不是欺诈?是不是坑害?大家可以评论。钱虽不多,但这种涉嫌采用欺诈手段坑害客户、骗取钱财的行为,实在是不齿而无法容忍!我是一个大学退休教师尚能上网查询,而那些不会上网、甚至是电脑盲、以及文化层次较低的客户,尚不知有多少人落入圈套被害而浑然不知(声明:只是猜测)。
经商必要有商业道德,讲究诚信为本,赠送就是赠送(即免费),收费就是收费,两者不可混为一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推销业务,必须明白告知。用户有知情权,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只有在明白明了并自愿的前提下才能形成销购关系(即合同),擅自添加业务是无效的,也是违法的。说赠送却暗地里收费,这实际就是欺诈,是坑害客户的违法行为。事实胜于雄辩,想推卸责任、混淆是非是不可能的。
上述的赠送短信我至今仍保存,这是事实的铁证。为此,请求上级管理与执法部门督促移动岳阳分公司给我赔礼道歉,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之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即“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则赔五百元的原则。依据法律,除退还我的所收费用之外(到底从何时收取,请分公司拿出往年月帐单,因为往年帐单已封闭,我看不到,必须尊重事实依据,如果拿不出帐单,应按图2所示日期与资费计算予以全额返还)另赔偿我500元,这是法律赋予我的权益(包含误工、精力消耗、精神损失、利息等)。我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且患有冠心病(做了手术)的三高患者,被骗之事使我十分气愤,精神受到了严重的伤害,所以必须讨回一个公道;除了维护自身权益外,也是告诫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不要上骗上当。同时,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法律的尊严作个尝试。现在虽然通信骗局屡见不鲜,但相信只要各职能部门严加监管,消费者维权组织为民伸张正义,广大的人民群众拿起法律武器果敢维护自身权益。大众一心打击奸商狡贾,抵制歪风邪气,通信天地将是一片蔚蓝的苍穹。
另外,特别提醒:各位手机用户务必随时查询你个人帐户(可登录中国移动网上营业厅或中国联通网上营业厅,查月帐单是否有“业务增值费”,同时查个人的业务(点击“业务状态查询”),查是否被公司擅自添加了业务。再者,不要轻信他们的有奖业务和赠送鬼话,因本人深受其害。发现问题,及时在该网上营业厅找到“投诉和咨询”条目,点击并投诉,48小时内会责成你所在地的公司为你答复并处理。
投诉人:刘 武(岳阳职院退休教师)系中国科普作家、中国电子学会高级会员、出版社特约编审、原《电子报》特约记者、原《音响维修杂志》主编、中国社会管理科学院特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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