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10月底与湖南鹿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鹿克公寓)签订为期12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即租赁香海西岸b11栋2单元705室2号房间,租赁时间为:2021.10.23-2022.10.24,付款方式为:押一个月租金付一个月租金(押一付一),租金1050/月,,押金1250,租金中包含个人水费、网络、物业费用。此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已在工商部门注销,涉嫌偷税漏税。我于2022年10月23日与房管协商离开出租房,将房间打扫干净,原有物品奚数返还,但退押金时,客服一直不退也无回应,喊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
每次转钱都是按合同约定转给熊宪(电话号码:139****7636),希望执法部门能够还我公道。
本人希望鹿克公寓能如数、如期退还1250元押金,还我血汗钱,并更改合同条款内容,停止对其他消费者进行权利侵害,严格遵守国家政府对短租平台租赁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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