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流区淳化街3号爱恋珠宝店,本来是带着30克重的金镯子换克重手镯。并店员诱导购买了一口价黄金,当时给我们宣传可以随时免费来换款式,明天不喜欢了拿过来换就是了。无论多久都可以。回去后发现克重少了10克。找店家退款,店家不同意后并在这个时候才告知我们说只有第一次才是免费换款。以后来要按他们店里的规定。必须超过消费的20%等其他要求。由经过和店长的协商后,店长承诺我们每年免费换款一次。并在他们的票据上注明了。本以为后退一步,大家都不容易。事情就解决好了。当今年第一次去换的时候他们以之前店长离职不再给我们在电子发票给我们这个承诺。而是让我加他们店长的微信,由她通知我可以免费换款的时间,才可以免费换款。而且这个店长还说只能按照他们的规定来,,其他的就不给我解决。还说随便我们。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限呢?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