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城公交车自10月1日至今拒不执行“石价价[2011]7号”文件规定恢复执行每人次1元票价,就连刷卡机都不让乘客使用,还欺骗乘客说物价局已批准每人次收1.5元票价。
对于这么大的民生问题,作为主管部门的石门县物价局毫无作为,违规行为进行到了第8天,任没有制止信,也没对三和公司及所属公交车进行任何行政处罚,老百姓怨声载道。请问局长大人,您还好意思拿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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