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一在售的“毓龙湾国际度假村”项目竟然五证全无,违建至今已有两年多,为何丹徒区政府、镇江市规划局、住建局、国土局等各相关部门竟无人来管?
“巨无霸”违建
最近,有南京购房者向媒体反映,他们在镇江市丹徒区龙山村购买的一处名为“毓龙湾国际度假村”的房产,目前不但不能如期兑现合同里的承诺,而且连两证也办不了,这样一来房产就成了违建,退房吧,开发公司说没钱,这可怎么办?
记者在365地产家居网查看了这一项目的销售情况,发现该盘占地1680亩,体量颇大,第一条销售信息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之后陆续有更新,一直有房源在售,但到了2012年5月14日,销售动态一栏的内容变成了“毓龙湾国际度假村现没有房屋出售,政策调整中,预计下半年会出售房源”,连续四条都是如此,直到2012年7月19日的最后一条。
记者拨打该楼盘的咨询电话,被告知“还没开盘,没有房子卖”。那已售的别墅是怎么回事?售楼小姐称:“公司现在在做政策调整,很多信息还不明确,可能是在转型吧。”问及两证的情况,回答说:“证件还在办理,什么时候办好不清楚。”
记者在购房者提供的购房协议上看到,“毓龙湾国际度假村”项目开发公司——江苏龙山白鹭岛生态休闲度假有限公司在合同里承诺2012年5月1日之前完成交房,2012年7月15日之前办好两证,现在交房已延期11个多月,不但开发公司没任何动静,而且项目已经停工大半年了,几乎成了“烂尾楼”。
记者向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丹徒分局了解相关情况,相关人员告知,“毓龙湾国际度假村”项目所在地的性质是龙山村集体土地,当然也就不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他的各个证件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也无从谈起,后来部分房产的出售,也属于不合法买卖,签订的购房协议等也无合法性可言。
一问区政府
招商只开头不收尾?
总占地1680亩的“毓龙湾国际度假村”规模可谓不小,据了解当初还是丹徒区政府招商进来的重点项目,到现在却各项手续不齐全,资金链也出现问题,而且项目已停工,具体什么情况区政府应该最清楚吧?
记者联系区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又推脱,让去问镇政府主任。
拨通了辛丰镇政府主任的电话,主任说他“只管内勤”,又给了另一个招商办主任的办公电话,结果记者分天分时段打了几十遍均无人接听。
作为区政府曾经的重点招商项目,为何竟落得如此下场?难道政府招商部门只负责招来项目,对于后续进展就不管不问?如此只开头不收尾的政府,试问以后还会有哪个项目敢贸然入驻?
二问规划局
没审批的违建不管?
且不说区政府招商的善后工作做的如何,这块农村集体土地现在被开发成旅游地产,明显不符合区域规划,按理市规划局应该是清楚的。
记者连线镇江市规划局,规划局人员称,他们只管有审批和备案的项目,这个项目在他们这里没经过审批和备案,所以不归他们管。
如果没审批但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在进行建设,规划部门就不加管制吗?
“我们只管核发过规划许可证之后,不按规划要求进行的违建,其他的违建应该由行政执法部门来管,比如城管局可以出面管制。”
记者又联系丹徒区城管局,城管人员告知,他们只负责丹徒区城区部分的违建管理,农村部分的他们不负责,“我们分得很清楚的”。
如果农村部分的土地上出现了违建,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呢?“该住建局管。”
三问住建局
面对违建无能为力?
记者联系了镇江市住建局,住建局工作人员说,具体管制应该是丹徒区执法大队来执行。
连线执法大队负责人,负责人说这个项目确实属于违建,在2010年项目刚开工的时候,他们就下达过停工通知,但由于工程比较庞大,加上当初又是政府引进的,还是重点项目,执法大队的停工通知根本就是蚍蜉撼树,他们也曾上报过当地人民政府,也通知过开发公司人员前来接受调查处理,但政府部门和开发公司对此均“不理睬”。总之,这个事情“比较复杂,说不清楚”。
既然管制无效,为何不向法院上诉?执法大队负责人说,因开发公司不配合调查,屡次借口正在补办手续来拖延推诿,再加上公司股权转移等内部状况,至今不能确认公司的经营主体,所以材料不齐全,导致本案一直无法上诉。
四问国土局
视若无睹不作为?
如果说项目的开发销售属于后期问题,那么农村集体土地被违规转让就是源头问题。
国土局有“管理土地市场、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和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等相关的职责,为何对涉及违规用地的“毓龙湾国际度假村”项目却不闻不问呢?
据国土局丹徒分局相关人员透露,2012年12月有一批地块向省国土厅报批了,可能包括这块地。
记者联系省国土厅咨询室,查询土地批文的进展,工作人员说,“批下来的去问当地政府,如果还没批下来,那就是还在审核,这里不提供查询。”
如果违建的开发公司一直不主动审批地块,国土局对违规用地就没有任何管制吗?
丹徒分局人员打了个比方:如果你买了房子不去办房产证,难道房产局会再三主动催你去办吗?
房产证不办理并不涉及违法,可土地证不办理就开发房产,就涉及违法用地了。出现了违规用地,难道国土局就视若无睹不作为?
丹徒分局人员闪烁其词,说可能是“体制问题”。
■律师在线:
最有效途径是向法院上诉
截至目前,这块地究竟有没有报批?不得而知;已进行两年的违建各部门该如何管理?也不清不楚。
如此糊涂的地产项目,购房者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记者就此向律师咨询了相关问题。律师告知,“对购房者来说,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向法院上诉开发公司”。
可镇江市住建局执法大队的负责人曾表示,开发公司目前涉及到股权转移等情况,不能确认经营主体,所以材料不齐全无法上诉。律师说,“这个问题不存在,股权转移并不影响公司是责任主体,购房者按购房合同上的公司名称上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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