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位置:首页 > 315档案 > 建筑建材 > 入档时间: 2013-05-09 来源:互联网 整理: 315档案网 投稿人: 曝光大使 档标: 中铁集团
4月中旬,中铁十三局工人殴打信阳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八里村村民;近日,中铁十一局集团的工人将河南省卢氏县8名农民打伤,多名农民房屋家具被毁。“铁拳”为何频频挥向身处弱势的农民?
殴打村民并非首次
4月27日下午,中铁十一局集团的工人用棍棒殴打了河南省卢氏县朱阳关镇河南村的农民,8名村民被打伤。多户村民门锁被撬开,窗口玻璃被打碎,屋里的空调、电视、吊灯、柜子被毁。村民反映,殴打他们的中铁十一局集团的工人,“统一着装、统一棍棒”。
4月14日上午,中铁十三局集团的工人把河南省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八里村14名农民打伤,9人住院治疗。农民王志强开车路过,不仅被打成颅骨损伤,自己的小轿车也被打砸后推到沟里。王志强回忆被打的经历时说:“头被打烂后血顺着往下流,把上衣和裤子都浸透了。”潢川县政法委书记毛冠楠表示,当天殴打村民的人,统一着装、统一棍棒,是有组织、有设计的殴打事件。
媒体还曾报道,2008年10月19日,中铁十七局集团的工人殴打了河北省廊坊市霍其营村的村民,多名村民被打伤住院。
“百姓把我们当成房地产开发商了”
近年来,中铁集团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殴打当地村民的事件频繁发生。中铁集团的项目负责人的解释基本相同:殴打村民的原因是业主不停地催进度,而村民却阻挠项目施工。
中铁十一局三淅项目部党工委副书记郑传海说:“我们的项目施工会影响到当地一个村水窖的使用,双方正在协商解决办法。由于村民阻挠施工,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经县、乡两级政府多次协调也不管用。”
据了解,三淅项目部必须赶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桥梁和涵洞的基础工程完工,否则不仅耽误工期,此前的工程也会前功尽弃。而且由于现场的劳务工人是计件、计量工资,工程没有进展,工人没有工钱。“工人们也积了一肚子怨气”。
中铁十三局集团宁西铁路工程指挥部原指挥长姜保权说:“我们承建的宁西铁路第二标段潢川县部分,自去年7月进场至今,施工举步维艰。国家进行铁路建设,却得不到百姓的理解和支持。”
据介绍,中铁十三局集团宁西铁路指挥部承建的潢川境内的小潢河特大桥96个墩台,殴打事件发生时只完成6个;跨京九铁路特大桥45个墩台,只完成1个。姜保权说:“按照原计划,今年6月工程必须完工,目前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已经影响其他单位的后续工程施工,业主对此十分不满,多次批评我们。”
姜保权说:“补偿标准是政府确定的,补偿款给的快慢也是政府掌握的。我们只是承建单位,百姓却把我们当成房地产开发商了。工程按进度,工人才有工资,兄弟们都眼巴巴指望我发工资。我们承认打人了,但事出有因。”
“你给我们出出主意,该怎么办”
被打的村民们反映,农民阻挠施工,也是被逼无奈。土地补偿低,多次向县政府、乡政府反映,领导们不是躲着不见,就是相互推诿。一方面补偿太低,而且补偿金没有到位,另一方面中铁集团已经开始施工,阻挠施工又被殴打。“你给我们老百姓出出主意,该怎么办?不要讲大道理,换位考虑一下,如果你家遇到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办?”
卢氏县朱阳关镇河南村村民辛建国称,村民实际丈量的被占用的土地有12亩多,政府确定的面积只有4亩。水窖破坏后,他们找项目部讨说法,项目部承诺3天给回复,结果迟迟没有解决,一些村民很气愤。
“重点工程不能变成重点坑农。”被中铁十三局集团的工人打伤住院的河南省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八里村村民王天国说,“国家修铁路,百姓都支持。但是补偿这么低,以后生活怎么办?补偿金还没有发,铁路部门就要施工,这不是明摆着压制人么?”
河南省潢川县弋阳办事处八里村村干部和村民们称,宁西铁路占用农民土地,补偿金每亩2.8万元至3.3万元,不少村民嫌补偿少,担心以后生活没有依靠,对施工占地很不情愿。“物价不断上涨,我们以后靠什么吃饭?”
■探源
征地补偿标准低,农民维权何其难
这些农民被打事件有着惊人相似的逻辑:中铁集团承建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当地农民不满意征地拆迁补偿,多方反映没有结果——当地农民试图通过阻挠施工的方法争取更多补偿——中铁集团承建单位工人殴打村民。那么,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多次向政府表达诉求无果后,究竟该如何维权?
河南省卢氏县高速公路协调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贾章记介绍,三淅高速公路占地赔偿标准,是按照2009年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确定的。卢氏县确定的平均赔偿标准是每亩24000元。记者查阅发现,这比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朱阳关镇河南村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亩还高出1800元。
卢氏县朱阳关镇河南村一些村民反映,他们根本不愿意卖地,更不愿意以这么低的价钱卖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农民土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两费”标准,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各地情况制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河南省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张金波说:“土地是否被征收,农民个体没有多少发言权,每亩土地卖多少钱,农民也没有多少发言权。实际上,农民应该有发言权。”
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开发商拿走一大块,政府拿走一块,村级组织留下一块,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5%-10%。十八大报告承诺让农民得到更多土地增值收益。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说:“农民的诉求有些合理,有些未必合理,施工方也确实存在受到百姓抵制的问题。地方政府有协调各方利益的职责,但是这些冲突恰恰反映出地方政府的不作为。”
中铁十三局集团工人殴打河南潢川农民事件发生后不久,潢川县政府已经和中铁十三局召开了“支持工程建设”的会议。会上,潢川县的主要领导表态会全力支持铁路建设,中铁十三局集团提出了“当前施工进展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此时,一些被打伤的村民仍然躺在医院的病床上。
■手记
谁来回答农民之问
赖以安身立命的土地被廉价征收,向当地政府多次反映被推脱搪塞,阻挠施工又被殴打。被打伤农民那句“你说我们该怎么办”的提问,让记者哑口无言。
阻挠施工是农民被逼无奈为争取权益的抗争。或许也有农民在得到政府补偿后,还想争取更多利益而通过各种非法方式阻挠施工,但是就记者采访过的案例看,许多农民根本就不愿意自己的土地被征收,更遑论价格如此低廉。
“铁老大”或许很愤怒,“我只是承建方,又不是开发商。对补偿不满可以找政府,对工程不满找业主”。这话没错,农民肯定可以去找政府,但是在一些地方的尴尬现实却是:“农民讲道理,政府讲法制;农民讲法制,政府讲政治”。农民更可以找业主,或许根本就找不着,或许很幸运找着了,业主又让农民找政府。绕着这个圈子转,不知道农民要转到何年何月。
听起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背后的道理却如大地般深沉——千百年来“面朝黄土背朝天”耕种的土地,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是农民最为宝贵的财产。在土地“非农化”中,必须让土地红利惠及农民。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去年年底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补偿标准取消30倍的“天花板上限”,体现了国家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
农民之问的答案决不是“铁拳”。答案只有一个:尊重农民,尊重农民的收益权和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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