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81110013号 移动版
根据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提示风险如下:
一、业务经营风险
(一)资本运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项目采取BT或BOT模式运作,虽然从事BT、BOT等资本运营项目能够为企业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但资本运营项目存在难以准确预计项目经济效益的特点,且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投资回收期也较长,经营资本运营项目面临着诸多不确定因素,若未能妥善评估、实施或处理资本运营项目,可能使本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截至2013年12月31日,遂资高速公路已基本竣工,部分路段通车试运营;涪南高速公路已基本竣工,全线通车试运营。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因实施上述以BOT模式运营的项目共形成长期借款80.29亿元,占公司全部长期借款的81.20%,2013年度,上述借款的利息支出总额共计5.28亿元,其中资本化的利息支出3.68亿元,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1.60亿元。公司预计上述以B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2014年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不会低于上述项目在2013年度借款利息支出的总额。由于一般高速公路通车初期车流量较小,受财务费用大幅上升的影响,公司上述以BOT模式运营的项目在经营初期预计会出现经营亏损,并导致公司存在2014年度营业利润较2013年度下降超过50%的风险。公司报告期内采用BT、BOT模式运作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五节“其他重要事项”的相关内容。
(二)资产权属证书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共拥有总面积为486,507.15平方米的房产,其中,因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抵债房产和自建房产以及虽已办理产权证书,但房产所占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等原因而存在瑕疵的房产面积共计27,665.69平方米,占房产总面积的5.69%。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共拥有总面积为830,399.2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其中,已明确规划为道路绿化用地、住宅用地等,依据现有规划无法办理出让手续土地面积共计33,907.17平方米,占土地总面积的4.08%。公司房地产存在的上述瑕疵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针对本公司及部分本公司子公司房地产权属存在瑕疵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承诺:“对于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部分房地产存在无证、面临拆迁、使用划拨地或闲置土地等瑕疵情况,如果因第三人主张权利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房屋或土地被收回或者出现任何纠纷,导致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需要另寻其他房屋及或土地而进行搬迁并遭受经济损失、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或者被有关当事人追索的,我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对你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所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足额补偿。”针对本公司及部分本公司子公司存在划拨土地的情况,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承诺:“若该等土地无法办理出让土地,由此导致给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损失或其他费用,本公司将全额补偿该等损失或费用,确保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相关损失或费用。”
(三)履行业务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工程施工合同按定价方式可分为可调价格合同和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依据实际工程量及工程施工时正在执行的定额标准进行结算,如材料价格及人工单价的定额基价与有权部门发布的信息指导价格存在价差,可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调整。劳动力成本上升、通货膨胀等因素对可调价格合同影响较小。
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以合同约定的固定总价进行结算,固定单价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为可调价格合同,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以合同金额为统计口径,本公司正在履行的固定价格合同约占全部工程施工合同总量的35%,其中固定总价合同约占4%,固定单价合同约占31%。
本公司正在执行的固定价格合同在确定合同报价时就考虑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价格波动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即工程合同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价格上涨的影响。此外,本公司签订的固定价格合同一般约定主要材料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后,应根据主要材料的市场价格调整合同价格。
由于本公司固定价格合同的合同金额是以预估成本为基础确定,预估的过程涉及许多假设,包括对未来经济环境、劳动力成本、材料价格、人工及原料的取得的假设等,若上述假设不正确,可能造成预估成本的偏差。固定价格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受天气、技术问题等因素影响造成实际成本超过预估成本。此外,若出现实际工作超过原定范围却无法获得客户相应补偿的情况,本公司可能会面临项目成本增加、盈利减少的风险。
(四)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本公司的建筑业务需要供货商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提供充足的原材料。虽然本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发挥整体优势对主要原材料采取集中采购的模式,但也可能因为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加大原材料供应风险。由于我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日益密切,近年来,国际大宗原材料及能源产品市场价格的波动使我国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也产生了波动。这种状况有可能使公司在原材料的供应数量和成本控制方面面临复杂局面,从而可能导致本公司以较高价格获得足够的原材料。本公司若未能按合理的商业条款及时取得足够的原材料,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五)从事建筑行业相关业务存在的固有风险
工程施工本身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建筑行业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受到政府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监管。建筑行业的固有风险导致本公司业务管理的难度较大,公司可能因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未完全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导致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甚至遭受罚款、暂停或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此外,政府亦有可能出台新的关于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与政策,导致本公司相应的成本费用增加,从而对本公司的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六)经营资质和许可证缺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经营需要取得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或许可证。本公司必须遵守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定,以保持相关业务资格。若本公司违反相关法规,导致本公司的经营资质和许可证将被暂停,甚至吊销,或者相关经营资质和许可证到期后不能及时续期,这些都将会直接影响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
(七)诉讼风险
公司在实施建筑工程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期拖延导致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因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因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损害导致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或因不及时付款导致承担材料、人工费等清偿责任;另一方面,可能存在因业主不及时结算或拖延付款导致公司产生应收账款请求确认权和追索权。上述责任及确认权、追索权均可能导致潜在的诉讼风险,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也存在即使胜诉难以执行的风险,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作为原告/仲裁申请人且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标的金额共计98,919.20万元,作为被告/仲裁被申请人且尚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标的金额共计78,613.31万元,分别约占公司正在履行的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的1.16%、0.92%。
除以上诉讼、仲裁事项外,1998年本公司前身重庆海外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进行经营活动收尾,重庆海外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及印章未立即注销。2002年11月,本公司以重庆海外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规划部国家住房发展与改造司签署了《以租代售房》工程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为6.77亿元。
因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阿尔及利亚民主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规划部国家住房发展与改造司于2005年5月在阿尔及利亚向重庆海外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提起诉讼,要求重庆海外建筑工程承包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工程预付款、材料预付款1,869,607,433.02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18,696万元,并与阿尔及利亚银行公司、阿尔及利亚国民银行共同赔付履约保函360,217,713.27阿尔及利亚第纳尔,折合人民币约3,602万元。诉讼期间,本公司在阿尔及利亚的银行存款3,497.48万元被冻结,并就履约保函涉及的款项向原告赔付1,848万元。2007年底,阿尔及利亚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基本同意原告请求。
2007年12月,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建工控股签订《阿尔及利亚项目转让协议》,约定本公司将与上述项目相关的资产、负债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收益转让给建工控股,上述项目转让手续已于2007年12月全部完成。建工控股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因上述诉讼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由建工控股对公司足额补偿。
二、市场风险
(一)受经济周期影响的风险
本公司所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宏观经济环境和国民经济周期性波动紧密相关,受国家宏观经济走势、产业政策调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的重要时期,经济体制的变革与持续的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受益于国家采取的各项产业振兴计划,本公司的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等业务面临较好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但是,2011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长率呈下降趋势;同时,国家持续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这些因素都将对本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建筑行业属于完全竞争性行业,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偏低。同时,国内建筑市场仍存在无序竞争和不良竞争的现象,这使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愈加激烈。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的不断强化以及国家对建筑业节能、环保技术的大力倡导,行业内呈现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的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市场上优势企业之间的竞争程度。公司可能面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导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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