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91811258号 移动版
因存在“夸大药品功能”、“擅自篡改食药部门审批的广告”等诸多问题,16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息称,暂停销售阿里红咳喘口服液、灵芝益甘粉等82种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在线广告系统监测时,发现一些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在内蒙古部分媒体刊登、播放销售广告。在这些广告中,有的处方药擅自在大众媒体播放广告,有的保健食品擅自篡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广告内容,还有一些药品的广告利用专家和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发布,严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目前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对违法广告涉及的82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与此同时,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宣传与应急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还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防止上当受骗;请在医师或药师指导下通过合法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对于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11258-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