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92011314号 移动版
7月21日,内蒙古质监局召开2014年第一次产品质量监督约谈会议,对在自治区2014年液化石油气专项监督抽查中,二甲醚超标严重和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的20家充装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内蒙古质监局约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立忠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内蒙古质监局监督处、宣传处、执法督查局、标准化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的负责同志和有关盟市质监局的分管领导以及监督科科长参加了约谈会议。会议由内蒙古质监局监督处处长哈斯主持。
这次产品质量监督集体约谈,是在内蒙古质监系统基层质监局普遍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约谈对象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2014年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中二甲醚超标10%以上的充装企业;二是近年来自治区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三是产品质量问题带有倾向性、区域性的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
被约谈20家企业分别是:武川县春梅液化气经营部、通辽市科尔沁区宏昊液化气站、科左后旗甘旗卡镇北液化气站、奈曼旗青龙山镇青龙液化气站、科左后旗金宝屯金达液化气站、科左后旗常胜液化气站、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孔家村液化气站、敖汉旗(长胜)长龙液化石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多伦县瑞泰液化气站、化德县炊宝石油液化汽站、乌兰察布市集宁路遥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察右前旗晨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丰镇京能液化气、丰镇鑫源液化气站、丰镇市便民液化气站、准格尔旗蓝天液化气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棋居乐燃气供应站、磴口县旭光液化气站、额济纳旗新鹏飞液化气站、阿右旗瑜戈液化气储备站。
约谈会上,内蒙古质监局监督处通报了全区液化石油气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情况;被约谈充装企业负责人就二甲醚超标问题一一进行了陈述;通辽市质监局和乌兰察布市质监局就专项整治和后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题汇报;被约谈企业代表宣读了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保障承诺书;全体被约谈企业签署了液化石油气质量安全保障承诺书。
内蒙古质监局副局长张立忠指出,去年,内蒙古质监局开展了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显示掺混二甲醚问题十分突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引起了国家质检总局和自治区政府的高度重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液化石油气产品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今年内蒙古质监部门在全区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监督检查。专项检查结果显示:检查5家生产企业,抽样5批次,合格率100%;抽查173家充装企业173批次,合格131家131批次,合格率75.27%。监督抽查结果表明,18家企业18批次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二甲醚含量超过10%,最高达到66%。因此,决定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连续两年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法人进行约谈。
张立忠强调,液化石油气产品是涉及民生、涉及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历年都是列入国家质检总局重点质量监督目录的产品。内蒙古质监部门要继续保持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管高压态势。对于液化石油气质量问题,张立忠从企业和质监部门两个层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从企业层面,在日常生产和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主体作用,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从源头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要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计量检测、标准化“三大体系”,健全完善进化验收、充装过程控制、产品经销、质量追潮、售后服务、问题跟踪等制度;三是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制度。液化石油气充装企业要建立进化台账,如实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进化来源、数量、销售渠道、销量和流向;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充装站使用的气瓶有无超期未检、有无报废气瓶,充装设备、检测设备是否过期检验,是否配备快速检测设备,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从监管部门层面,在继续深入开展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要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对于已经发现的带有行业性、普遍性苗头和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督促生产企业严把产品质量关。对于未发现的行业潜规则,要深查深挖,研究解决的对策,保持高度警惕。同时,强化监管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结合分类监管工作要求,采取严加管理措施,并给严厉的处罚;二是要联合有关部门形成合力。质监、工商、安监、能源管理等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前提下,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案件移送。积极建立健全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必要时开展联合行动。要多措并举,治理与防范相结合,切实杜绝区域性、行业性严重质量问题,特别是要防范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三是要加大对质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检查发现违法案件,要深入追查源头及流向,对本地发现的不合格液化石油气产品生产企业在外省份的,要及时向相关省份发出协查函。对违法企业要严格执法,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坚决移送公安机关,杜绝以罚代刑、罚过放行。区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要开展专项督查,对后处理不配合、整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当地政府。
被约谈的企业负责人针对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能够诚恳的尊重事实,敢于亮短不怕丑、揭疤不怕痛,找到了不合格产品的结症,看到了存在的不足,起到了治病救人的效果。大家纷纷表示,参加这次约谈会,受益匪浅。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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