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102613375号 移动版
河南封丘县境内的南水北调渠首工程施工中,当地一村民举报工程有质量问题后阻止施工,却被违规承包该段工程的国土所工作人员葛俊宝殴打致多处骨折。10日上午,记者从封丘县留光镇派出所了解到,经鉴定,被打村民属轻伤,将对打人者葛俊宝进行刑拘。
今年47岁赵新鹏,家住封丘县留光镇赵庄村。位于河南省封丘县境内的南水北调渠首及沿线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第一期)Ⅱ片区封丘县第四年度工程(18标段)项目,是第四季度87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此标段财政投资近千万。正好经过赵新鹏家门口。
赵新鹏说,就是这样一件惠民政策工程,因为层层转包,最后将该段工程包给了封丘县留光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葛俊宝。
对此,封丘县国土局曾回应称,经核实,媒体报道的“18标段中标单位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将18标段混泥土路面工程承包给了封丘县留光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葛俊宝”内容属实。
赵新鹏说,该路修建过程中,村民议论纷纷,他曾将此问题向片区、留光镇、封丘县土地局等部门进行了举报。结果,意外发生了,赵新鹏说,他遭到了殴打。
9月5日下午,施工至赵新鹏的侄子门口时,施工方违背《河南省公路条例》第34条规定安全距离是3米的规定,而仅留1米左右,使赵新鹏的侄子一家的出行没有了安全保障。赵新鹏说,他当即提出异议制止施工,但被葛俊宝拿起一把铁锹砸去,他当场倒下。经诊断,头部多处骨折,并有严重的脑震荡。
日前,葛俊宝在接受采访时承认用铁锹拍打赵新鹏事实,但原因是赵新鹏阻止了他施工,加上自己喝酒了。不过,事后他一直在积极协商解决。封丘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赵新鹏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10月10日上午,记者与封丘县留光镇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办案民警齐江勇称,经鉴定,被害人赵新鹏确实属轻伤,将对打人者留光镇国土所葛俊宝进行刑拘。至于双方协商属于民事部分。
封丘县国土局文件显示,2014年8月2日,封丘县国土局职工葛俊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与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道路施工项目工程,从中盈利,其行为属违规行为。根据封丘县监察局的监察建议书,结合局重大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奖惩办法和有关工作纪律处罚规定,对县国土局留光镇国土所工作人员葛俊宝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记者 齐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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