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121117412号 移动版
邮件字号: 市长信箱[2014]4346
发布单位:
梁平县政府
来信内容:
梁平顺盛依山郡楼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尊敬的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梁平县“顺盛依山郡”小区业主。该小区是由重庆市顺盛实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梁平县梁山路518号。一期房于2013年12月24日开始交房。不少业主从装修开始相继发现外墙漏水,其中以6栋3单元3号户型8至16楼尤为明显,存在大面积渗漏。主卧,次卧均发现墙面潮湿,内墙漆起泡,脱落,墙纸发霉变黑。半年前就向小区物管反应情况,相关工作人员却否认漏水事实不予处理。据悉该小区多栋楼均有不同程度的漏水现象,如此广泛漏水,绝非偶然。在装修过程中发现开发商有偷工减料的行为。有几栋楼的外墙使用的是已被停用的保温材料,外墙结构也存在质量问题。建筑方直接在外墙充填砖面上做保温层后贴面砖。墙体缺少抗裂砂浆层及防水材料,不具备防雨防潮的结构,加上墙体材料具有很强的吸水性,难怪会发生外墙大面积漏水。我们将情况反映给小区物管,物管相关工作人员总是推卸责任,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处理。9月份下大雨后漏水情况越是严重,物管方只是找人在外墙砖面上滚涂一层防水应付了事。企图暂时性起到防漏作用,拖过保修期,他们就没责任了。结果经雨天检验,根本不能起到防水作用,室内漏水越是严重。大家一致认为,刚买的新房子,还没入住就发现有质量问题,要求开发企业按国家施工标准对外墙返工,从根源上堵漏,但遭到拒绝。后来经重复3次在砖面上涂防水,均无效果。大家将事情投诉到梁平县建筑质量监督站。质监站工作人员于2014年9月29日召集开发商,物业,部分业主调解时称“外墙漏水是质量问题”。但质监站的处理方案却维持物管“治标不治本”的做法。我们怀疑建筑方未按图施工,要求开发商出示施工图纸,被拒绝。在此我们提出质疑,既然质监站工作人员指出房屋漏水是质量问题,开发商又是如何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的。为什么不责令开发商按国家建筑标准返工整改。物业再次将外墙砖面涂防水后试验,依然漏水。于是我们剥开发霉的内墙涂料及砂浆层,发现整堵空心砖墙体完全被雨水浸湿,根本无法让人进行装修及入住。无奈之下将事情投诉到梁平县建委,一个多月过去了,却至今未派工作人员调查处理。
按《重庆市新建房屋质量保证书》要求外墙漏水应在1月内完成保修。经过物业公司反反复复的所谓“外墙堵漏”,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耽误了我们近半年时间。使得我们的房屋空置,延误了工期,影响了正常入住,给我们造成了损失。我们辛辛苦苦、省吃俭用买套房子,却是开发商偷工减料建筑的问题房。我们花钱买新房子,不是买烂房子的。刚刚交房,没等入住就发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开发商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视建筑质量,当地相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所导致的后果却让我们老百姓买单,是什么道理,谁还我们一个公道!
开发商偷工减料导致楼房出现广泛漏水,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希望各位领导调查处理,监督开发商按国家建筑标准及时整改为盼。
办理单位: 县国土房管局
办理结果:
来信人: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梁平县顺盛·依山郡是重庆市顺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开发项目,由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由重庆市顺盛诚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前期物业管理工作。
二、针对颜先生反映的顺盛依山郡小区6栋3单元8-16楼房屋外墙防水层损坏致业主家中大面积渗水,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多次要求物管维修无果的问题,经现场踏勘,具体核实相关资料,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在2014年2月业主开始接房的过程,部分业主陆续发现6栋三单元8-16楼房屋外墙面原施工过程中的预留挑眼洞后塞不密实,雨天降水量较大时,从房屋外墙受损防水层侵入墙内,进而导致业主室内墙体大面积渗水,在接到业主投诉并要求物管公司进行整改的情况下,重庆市顺盛诚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顺盛·依山郡物业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将该情况通报了重庆市顺盛实业有限公司,为及时解决房屋外墙面渗水问题,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相关文件规定,已多次责令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对顺盛·依山郡物业小区6栋三单元8-16楼房屋外墙面采取防水胶处技术进行处理,但均未实质性解决。
为切实解决外墙体防水层渗水及其中2户业主室内已装修部分墙纸受损问题,经重庆市顺盛诚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沟通联系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检站等相关部门,2014年11月20日下午4:00,重庆市设计院、重庆市顺盛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渝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建设、重庆市顺盛诚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梁平县质监站等相关单位的专家、负责人等就6栋三单元8-16楼房屋外墙渗水补漏方案进行了商讨、验收,会上,开发商已承诺对其中2户业主室内墙纸受损情况进行合理赔偿,鉴于外墙体空心砖构造结构,施工方已决定使用造价较高的彩钢板对外墙体进行处理,目前,该整改方案、费用预算正在审批中,预计2014年12月中旬前,能彻底地解决外墙体防水层渗水问题。
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部门,下一阶段,县国土房管局将积极敦促重庆市顺盛诚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加强与开发公司、施工单位、质监站、业主等的沟通、联系,同时,县国土房管局也将对该信访事件进行追踪处理。
如重庆市顺盛实业有限公司未按照整改方案于12月中旬前有效解决该问题,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工程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梁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质监站等房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同时,您也可以向梁平县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们对我县物业工作的建议和支持!
发布时间:
2014-12-08 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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