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121618518号 移动版
本报讯 1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表示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全省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和市政桥梁道路等民生工程为《方案》的治理范围。成都、泸州两市将作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先行城市。
《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在工程项目开工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上述五方应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同时,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方案》强调,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撤回登记证)、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或处罚建议外,还要采取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
《方案》透露,对工程项目的选址意见书、施工图审查等主要业务环节,都应在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共享平台上办理。在此基础上,我省将形成全省统一的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2014年底前,省内建设类企业都应通过该平台,填报2009年至2014年承建的工程项目业绩,各级住建部门应用此平台填报各类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人员的违法违规和优良行为。
同时,《方案》明确,今年12月至2016年6月为检查督查阶段,市、县住建部门每4个月对本辖区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省住建厅每半年组织一次全省督查,并不定期开展巡查。
(本报记者 雷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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