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3] 09061971号 移动版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发布消费警示称,近期有不少消费者咨询“购物时用手机扫描条形码后,出现价格、货品真伪难以确定”的问题,工商部门提醒,商品条形码仅是标识商品信息“身份”的一种方式,不能藉以认定商品价格或辨别商品真伪。
工商部门表示,当前,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许多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习惯用手机扫描商品条形码来辨别商品真伪及查询商品零售价格,它为消费者选购商品提供了一定的信息支持,但软件公司自行开发的扫描条码软件扫描结果只能作为参考。
此外,根据现行的国家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等,但并未强制商品必须标识条形码,而商品条形码的使用主要由生产厂家根据商品管理需要,按照《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向质检局所属编码中心申请注册,并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编码、设计及印刷。
自治区工商部门表示,从条形码当前的技术现状来看,伪造、冒用、使用注销的商品条码、非法转让商品条形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条形码在发挥产品追溯作用的同时,不是必然具有防伪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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