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5] 011426058号 移动版
摘要:
三是酸价超标。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品种的生产,立即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对召回的产品和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012年3季度云南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结果表明,超过9成的产品是合格的,但不合格产品中存在菌落总数或食品添加剂、酸价超标,个别产品蛋白质、食盐或淀粉不合格等。
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生产加工环节肉制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此次抽查的重点产品为获得生产许可证的肉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等,针对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卫生状况不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共有42项指标。抽查全省132家生产企业166批次产品后,产品批量合格率为95.17%。
据了解,不合格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原因有杀菌工艺条件(温度、压力、时间)达不到要求;操作人员尤其是包装人员手部、工作衣物等接触面消毒不到位;生产设备和器具清洗消毒不够;内包装材料密封性能差,导致产品在储运销售过程中受外界污染等。二是食品添加剂超标。除了生产中对食品添加剂的加入量计量不准确,或随意添加外,也有少数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三是酸价超标。主要原因是炸用油反复使用、香肠晾晒时间过长或储运销环境不符合产品贮存条件等。
此外,还有个别产品蛋白质、食盐或淀粉不合格。蛋白质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牛饲养周期短,肉蛋白低,原料肉进厂未严格把关;淀粉不合格可能是生产者为降低成本,故意掺入大量淀粉以次充好。
目前,云南省质监局已责成各州、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企业的法律责任。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品种的生产,立即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对召回的产品和库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26058-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