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5] 120431109号 移动版
本报讯 日前,渑池县工商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其中飞鸽、雅顺、爱玛、小刀4个品牌电动车质量不合格,该局随即依法对这4家经销商作出没收不合格车辆并处罚款的处罚。
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关系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一直以来是工商部门商品质量监管的重点。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出行安全,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渑池县工商局委托河南省电动车检验检测中心采取随机方式,对全县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检。抽检结果显示,不合格电动车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车速超标、整车质量超重、制动系统不符合标准等方面,,行车超速、超重惯性、制动性差均可能给骑行者造成极大的伤害。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注意查验车辆的产品标识、合格证、出厂批次以及有关质量性能标准,如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电动自行车,可及时到工商部门投诉。
(张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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