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12432491号 移动版
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是市民免不了的节日习俗。1月中旬,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2015年第5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抽检的53批次烟花爆竹中,8批次存在药量、引燃时间等项目不合格,同时提醒咸阳市民购买烟花爆竹时,不要贪图便宜。
2015年第4季度,陕西省共抽查了渭南、宝鸡、汉中、安康地区32家生产企业的53批次烟花爆竹产品。依据相关标准要求,对烟花爆竹产品的标志、引火线牢固性、引燃时间、药量、燃放性能、计数误差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45批次。抽查发现有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涉及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标志、引燃时间、药量、计数误差项目不合格。
据了解,2015年9月,凤翔县金凤花炮有限公司生产的21型中国红爆竹、300头的恭喜发财(爆竹)均存在包装标志、引燃时间、引火线牢固性不合格。去年10月,富平县飞虹花烟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3000头富贵满地红爆竹,存在包装标志、药量、计数误差方面不合格;蒲城县星兴花炮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Φ10×32红地毯爆竹,包装标志、计数误差不合格;蒲城县兄弟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40cm的兄弟红地毯爆竹 ,包装标志、引火线牢固性、计数误差不合格。
此外,去年10月,蒲城县金品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49发开门红礼炮(烟花)、32发五彩烟蕾(烟花),以及西乡县银丰花炮厂生产的100发财神到(烟花),不合格项目均为包装标志。
“每项指标都很重要。”咸阳市质监局监督稽查科工作人员介绍,引燃时间是保障燃放安全的重要指标,如果引燃时间过短,极易造成燃放者点燃后无法及时离开而被炸伤。包装标志是指产品应在明显位置设有标志,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警示语、燃放说明等10多项,表明产品的性能,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和安全操作。在此,质监部门也提醒市民在选购烟花爆竹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到正规的销售点购买正规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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