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41135299号 移动版
(四)明确、具体的诉求。
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十人或十人以上的群体消费者投诉,可由消费者推选二至三名代表进行投诉。代表人(持全体投诉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的投诉行为对其所代表的消费者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在决定变更、放弃投诉要求或进行和解时,应当经被代表的消费者特别授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记者:当前,年轻人越来越青睐于网上购物,但网上商品质量参差不齐,针对年轻人网络购物,您有哪些建议?
杨局长:从12315热线和市消协受理的投诉情况来看,2015年,我们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案件22件,占投诉总量的4.65%。
网络交易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实际收到的物品与网上的资料、样品不符或功能不全、颜色有差异等。2、卖家提供了虚假信息,付款后一直收不到物品。3、商家对出售的商品不出具正规发票,不承担“三包”责任,售后服务难保证。4、某些团购网站因经营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团购服务与承诺不符或者无法享受团购服务等问题。
为防止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特别向广大消费者提出七点建议:1、通过网络购物方式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2、尽量选择本地有代理或销售点的经销商;3、网上购物要慎重填写银行账户和密码,谨防钓鱼网站(安装360安全卫士、安全管家等软件),防止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经济损失;4、购物要理性,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或文字表述;5、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6、已付款的商品,要注意保留购物凭证;7、如发生纠纷立即拨打商品销售所在地的工商局12315进行申诉或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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