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60837229号 移动版
今年上半年,海盐县职业投诉举报案件剧增,为此,海盐县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牵头,联合食品科、餐饮科等相关科、所(分局),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15家大型超市、药店、网店等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开展了一次集体约谈。
约谈会首先通报了海盐县2016年上半年的投诉举报情况,具体分析了投诉举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就今年投诉举报出现的新情况,如广告法规定的禁止使用绝对化语言的投诉举报剧增现象进行了剖析。同时,针对经营单位对什么是消费欺诈,什么情况下构成消费欺诈把握不准的现象,县消保委的负责人结合国家工商总局新颁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详细解读了可能构成消费欺诈的十九种常见行为。食品科负责人则详细解读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案例就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重点领域进行分析研究。
会议要求相关经营单位必须要做好以下三点:一是强化企业自律。“苍蝇不盯无缝的蛋”,经营单位要加强对营销方案、产品品质的合规性审查,努力规范经营行为,最大可能地做到无懈可击,尽量不给职业打假人挑错的机会。二是坚持依法处理。对于职业打假案件,经营单位必须坚持“依法处理”。不容否认的是,职业打假人确实起到了弥补市场监管漏洞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社会监督的功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对问题真实存在,证据确凿无误的情况予以支持;对造假打假、恶意维权的情况,则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三是严惩敲诈勒索。被投诉举报的商家主张涉案假冒伪劣商品属“调包”货品、被人恶意作弊货品等,认为职业打假人涉嫌栽赃陷害、敲诈勒索的,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厂家商家可通过多安装视频监控、对食品等重点区域加强监管等入手,加强管理,一方面让“调包”无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一旦发生栽赃陷害、敲诈勒索可以向公安提供证据。严禁采取群殴,甚至集会、游行等非法手段进行自我维权。
约谈会的互动环节,相关经营单位负责人也对当前职业打假的问题进行了提问,并进行交流。会后,15家经营单位的负责人纷纷表示,此次集体约谈,让他们更加准确地了解有关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加防范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升社会责任意识,更好地为消费者和公众服务。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37229-1.html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