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80238509号 移动版
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二季度山东省药品评价及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品种名单,共涉及13批药品。其中,潍坊金通医药有限公司出售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被查不合格。
4-6月份,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省、市两级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全省完成药品评价抽验1023批,其中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3批,符合标准规定1020批;完成药品监督抽验1179批,其中合格1169批,不合格10批。
据抽查结果显示,潍坊金通医药有限公司出售的双氯芬酸钠肠溶片是由白云山汤阴东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号为150202。依据《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内容,经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次药品的“释放度”不符合相关规定。
据悉,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和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有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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