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81138813号 移动版
千龙网北京8月4日讯 8月3日,国家食药监管总局官网公布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第2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信息显示,抽检的219批次食品中,有3批次糕点和1批次酒类食品不合格。
公告内容显示,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糕点、速冻食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饮料、罐头、特殊膳食食品等11大类食品。抽检样品共计219批次,其中合格215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阜宁大学士食品厂生产的大学士千岛酱汉堡(生产日期/批号:2016/5/18)中检出糖精钠(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2.江苏丙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心语奶香面包(生产日期/批号:2016/4/20)中检出防腐剂用量超标。
3.邗江区布汀艾食品厂生产的休闲食品(生产日期/批号:2016/4/22)中菌落总数超标。
4.灌南县汤福酒厂生产的汤家沟酒(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16/5/9)中检出阿斯巴甜(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食品专家表示,消费者大量食用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短时间内吃大量糖精钠,会造成急性大出血,对肝脏、肾脏都会造成不利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并非致病菌,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据悉,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工艺把关不严,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产品杀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相关研究资料显示,阿斯巴甜在人体内,被分解为三类物质:甲醇、天(门)冬氨酸、及苯丙氨酸。甲醇是一种神经毒素,有致盲性,它继而被分解成甲醛,是一种致癌物质,甲醛会被多种身体的组织吸收;天(门)冬氨酸是一种刺激性毒素,会刺激神经细胞至死;苯丙氨酸在高达15%对它过敏的人士中,引发痉挛及抽搐,还可以导致脑部永久的伤害,甚至死亡,尤其是大量进食、或在怀孕期间。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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