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81438916号 移动版
近期,江苏省食药监局在官网上发布了《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16年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其中涉及无锡几家企业。记者昨天从无锡食药监部门获悉,监管部门已对相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罚。
无锡市洪福楼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沙琪玛,被抽检出食品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超标。企业共生产上述产品20公斤,已销售18公斤,抽样使用2公斤。当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整改,并针对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80000元的罚款。
宜兴市大汉山泉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汉山泉饮用天然泉水,被抽检出食品不合格项目为铜绿假单胞菌。企业共生产上述产品60桶,已销售53桶,已使用7桶。当地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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