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82039137号 移动版
南方日报讯(记者/魏亚男通讯员/周冲)8月2日,记者从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6年上半年,县市场监管局消保股及消委会共受理处理消费者申诉59宗,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
手机投诉占投诉总量的37.5%
根据受理消费者投诉情况的统计分析,手机投诉居于消费投诉榜首,共受理21宗,占投诉总量的37.5%。与去年相比,有上升趋势,主要反映的问题为手机质量或出现质量问题不退换、商家在三包期限内不履行“三包服务”及店员虚假宣传导购等争议。
此外,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等家用电器居于消费投诉第二位,共受理7宗,占投诉问题的12.5%。主要反映家用电器的质量问题、维修、退换问题的争议。服装、鞋类等日用百货居于消费投诉第三位,共受理6宗,占投诉问题的10.7%。反映的主要是服装、鞋类等日用百货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店拒绝按规定履行约定或三包义务。
“接下来将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热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资料以及利用媒体围绕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宣传,切实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自觉了解和学习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如何维权,树立科学、合理、文明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学习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组织消费维权工作人员加强政治学习,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组织培训、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成功调解一宗空调维修纠纷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成功调解了一宗消费者在空调保修问题上发生纠纷的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县市监局接到消费者朱先生的投诉,称其2012年6月在县城某电器购买了一台空调,当时商家承诺保修6年,最近空调出现不能制冷的问题,多次向商家反映要求上门维修,但都没有人来,于是朱先生拨打政府热线进行投诉维权。
接诉后,市场监管部门迅速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执法人员一方面积极倾听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和诉求,一方面向经营者了解核实有关情况。经了解,经营者承认该空调确实承诺保修6年,之前主要是因为天气炎热,该品牌的售后服务跟不上,一直未能安排师傅上门服务。现在经营者正在跟厂家协调,争取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经营者保证在限期内对该台空调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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