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91439786号 移动版
甘肃新闻网8月18日电 (通讯员 焦敏龙 李秀珍)2016年上半年,庆阳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32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5.15%,各级工商部门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6.56万元。投诉排名前五位依次是交通工具、通讯产品、房屋投诉纠纷、餐饮和住宿服务投诉、预付卡消费投诉。随着2014年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普及,全市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正在步入法制化轨道。
交通工具类投诉位居榜首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不断普及,随之而来的消费投诉也呈现上升趋势。据市工商局消保科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汽车类投诉举报共73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19.26%。
汽车消费者投诉主要有:部分汽车经销商售车时存在合同欺诈,不向消费者如实告知其所购汽车合格证已抵押在银行,且还未到期,不能及时向消费者提供合格证,导致消费者所购车辆无法上牌;经销商向消费者强制搭售汽车保险;消费者购车后不久,便出现诸如发动机、变速箱、车门等主要部件质量问题;在售后维修中,部分服务人员受利益驱使,为了增加维修利润,诱导消费者更换不必要换的零配件;对于消费者购买的紧俏车型,一些经销商存在不按约定时间给付、不退还定金、随意加价提车等行为。
通讯器材类投诉纠纷较多
据市工商局消保科工作人员介绍,随着市民对移动电话市场的旺盛需求和遍地开花的经销商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今年以来,通讯器材类消费投诉数量居高。此类投诉集中表现为:手机黑屏、通话质量差、电池待机时间短、操作系统故障频发等质量问题;手机经销商以次充好,兜售翻新机或样品机;售后服务不及时,当消费者所购商品出现问题时,经销商与售后人员相互推诿责任,将责任归咎于消费者使用不当,对损坏原因究竟是人为所致还是性能故障,易产生分歧;在通讯产品保修期内不能及时落实“三包规定”,一些经销商想方设法拖延时间,再以超过保修时限为由,对问题手机只换不退或只修不换;此外,通讯产品维修费用偏高且不透明,也是导致投诉纠纷较多的原因。
“楼市维权”时间长难度大
与2015年同期相比,今年全市房屋类投诉案例增幅不大,但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第一,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楼盘销售中,夸大宣传,诱导消费者先签订协议交付定金,消费者在签订正式商品房合同后,却发现所签条款与开发商承诺不符,消费者转而要求退还定金,但开发商以消费者违约为由,拒不退还定金。第二,房地产开发商为回笼资金,提前销售房屋时,出现规划变更,导致与实际销售的房产信息不一致,或将已售出的期房推荐给消费者,造成一房多卖;第三,依据相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应使用住建部、工商总局制定的统一格式合同,但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擅自附加一些回避或减轻自身责任的条款,合同制定有失公平。第四,消费者购买房屋后,地下室、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因消防、规划等问题,实际交付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较大误差,开发商以已经交付使用或其他原因为由,拖延解决,致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对此,市工商局消保科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是否齐全。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在不同时段、不同气候时,对房屋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应只注意房屋的外观而忽视配套设施,应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排污等情况和售后服务,并要求房地产商把在这些方面的承诺写进购房合同。如果购房后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持有效证据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投诉。
餐饮住宿服务投诉热度不减
今年上半年,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关于餐饮住宿服务类的投诉2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9.6%。据了解,主要涉及的问题有:餐饮行业存在捆绑消费、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消费餐具收取费用、物品丢失责任自负、影院谢绝自带食品等不平等条款。宾馆住宿条件与宣传不符,住宿环境差,没有热水,网络不通却不予更换房间,收费不合理等问题。一些餐饮住宿服务质量不高,从业人员服务态度差。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遇这种情况,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维权。
预付卡消费便宜不好占
近年来,预付卡消费正逐渐深入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卡在手可以享受到打折、返现、买赠等优惠活动,这让很多消费者觉得“占了便宜”。但是,当消费者与商家发生经济纠纷时,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今年上半年,全市设计预付卡消费的投诉举报案件11起,主要涉及的有健身、美容、送水、摄影、游泳等服务领域。
涉及预付卡消费的投诉焦点主要有:经营者擅自变更服务承诺或拒绝履行服务承诺;经营者在服务时使用劣质或不合格的产品,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质量大幅缩水;部门经营者出现经营危机后,易主他人,而新接任的经营者不愿为原来的预付卡会员提供服务;有的经营者由于经营不善或房屋租赁到期等原因而撤店后,不愿向预付卡消费者退款或者干脆“人间蒸发”,导致消费者无法与经营者取得联系,纠纷难以得到解决。
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预付卡时,最好按照自己实际需求理性办卡,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正式票据,并加盖与经营机构名称一致的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并妥善保管好消费凭证。同时,不要受商家宣传的大幅折扣优惠而冲动消费。即使确需办卡,每次投入的金额也不要太大,尽量选择月卡、季卡等时限较短的预付卡,谨慎选择预付额度低、服务周期长的预付卡,避免承担过多的不确定性风险。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39786-1.html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