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91839921号 移动版
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整改。近日,芗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依法对3家涉事单位及个人进行行政处罚。
9月以来,芗城区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芗城区江滨花园锦园、万豪国际和欣隆盛世3个小区,均存在使用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情况,且3家单位在整改期内均未落实整改工作。
最终,3个小区的物业公司漳州市江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漳州市乐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福州万安物业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均被处以500元、相关负责人100元的罚款。(记者 卢紫腾 通讯员 高钊琳)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39921-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