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93040166号 移动版
辽宁省鞍山市工商局委托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鞍山地区销售的啤酒瓶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20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40%。
对东北人来说,喝啤酒已成为人们餐桌上必不可少的饮品。但你可知道,一个小小的啤酒瓶可能存在潜在的危险,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身体。
抽检20批次8批次不合格
昨日,记者在工商部门了解,根据辽宁省工商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计划,鞍山市工商局委托抚顺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鞍山地区销售的啤酒瓶商品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20批次,合格12批次,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率为40%。
本次检测的相关标准为,玻璃瓶罐抗机械冲击,玻璃瓶罐垂直轴偏差,玻璃制品玻璃容器内表面耐水侵蚀性能。用火焰光谱法测定和分级,玻璃瓶罐内应力,以及玻璃容器耐内压力。通过本次在流通领域抽检的样品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为,耐内压力、抗冲击。
不当搬运、存放或埋下祸根
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中,有的是在生产过程中冲入大量气体,而玻璃又属于易碎品,导致玻璃瓶性能不稳定。还有就在啤酒瓶在玻璃厂出厂时合格,但在运输过程中不注意轻拿轻放,野蛮装卸。受外力碰撞就留下祸根。
在啤酒瓶清洗线上,洗瓶、灌装、杀菌、贴标、包装等致使啤酒瓶互相挤压,这些都造成啤酒瓶质量的下降。在啤酒储存过程中,一些批零单位没有理想的储存仓库,就把大量的啤酒瓶堆放在院子里或商店门外,除阴天下雨用塑料布遮盖下外,其他时间露天存放,导致啤酒瓶内二氧化碳受热膨胀,导致啤酒瓶质量下降。
而按照质量管理要求,啤酒瓶应定期更换,尤其在夏季,随着气温升高,不及时更换将对消费者的身体和财产存在潜在的危险。
有破损的酒瓶杜绝对瓶饮用
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办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工商消保分局将对不合格的商品的经营者已进行立案调查。
消保分局检测科吕科长表示,在日常生活中,鞍山很少发生酒瓶爆炸伤人事件,但不合格酒瓶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此次检测不合格的,在对经销商进行通告的同时,还会对酒瓶厂家进行警告,必须按照国家的标准生产。而市民在引用啤酒时,虽不能直接辨认出酒瓶是否何不合格,但见到有破损的,或存放时间过长的,也要格外的注意,杜绝直接对瓶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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