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101641065号 移动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汽车已经进入每家每户,成为消费者日常代步工具。但现实生活中还是有很多车主购买了一辆新车没多久,就频频出现质量问题,逼于无奈只能在4S店来回折腾,最可恶的是有些4S店也不重视这些汽车质量问题。
这个月初汽车投诉网收到一条来自北京市海淀区李先生的投诉,李先生于2016年8月27日在北京百旺沃瑞购买了一辆2016款2.5TAWD智越版的沃尔沃XC60,刚开始李先生打算贷款购买的,但后来改全款让加价了10000多。提车当天,销售人员启动车后立即轰油门表示状态好,下午5点左右提车完毕,李先生开到半路的时候发现车只有30码的速度,就马上给销售打电话,被告知防盗系统没有解锁,李先生又返回4S店解除。9月3日早上9点多,出去玩的路上提示换挡杆需要维修,李先生立即到4S店进行检查,4S店工作人员却说等再提示的时候就回4S,给换一套换挡杆系统。下午的时候车辆提示变速箱性能低,于是李先生又回4S店进行检查,当时检查说变速箱有问题,要求把车放在4S店维修,李先生想着新车却频频出现质量问题想退换车,就一直跟4S店交涉,却被说按照三包程序走,不能换车。
4S店不重视车辆质量问题,会给经销商带来哪些危害?
在这个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由于新车销售利润大幅下滑,加强售后领域已成为经销商转型的重点发展方向,售后维修方面的收益随之也成为4S店的核心收入来源。如果4S店不注重车辆质量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品牌4S店的售后服务方面的客流量,对于处在上升通道中的售后流失率更是雪上加霜。毕竟在目前经销商竞争如此激烈的形势之下,除了薄利多销、厂家返利补贴之外,经销商更多寄望于顾客回店做售后保养、出险等,成为他们的盈利之道。
汽车三包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汽车三包法的初衷——“减少消费纠纷,明确问题责任”。
汽车三包法针对退换车的规定!
一、产品售出后30天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架开裂、制动系统失灵、转向系统失灵、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变速器、发动机发生主要总成或零部件需维修或更换的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二、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总成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同一总成或零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所谓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汽车产品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质量问题,这种问题使消费者无法正常操纵控制汽车,或者使汽车产品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三、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给车主的建议:一、保留好维修单据和购车发票,为维权做好充分的保障;二、车主可以看看自己的爱车是否达到汽车三包退换标准,车主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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