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101741098号 移动版
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今年国庆期间(10月1日-10月7日),12315全系统共受理消费咨询、投诉、举报467件,其中消费投诉99件,占总数的21.20%;举报9件,占总数的1.93%,咨询359件,占总数的76.87%。工作人员分析,相较于前两年,今年受理的总量有所下滑。另外,消费投诉的类型也发生了新的转向,以往作为“重灾区”的餐饮住宿或者服装鞋帽今年不再是投诉热门,而伴随购房热潮,家具用品、装修建材、家用电器类与“住”相关的商品成为新的“靶子”。
据统计,今年国庆期间“领跑”消费投诉的是家居用品类商品,总计18件,占投诉比例的18.18%。紧随其后,与“住”相关的装修建材、家用电器各有8起投诉,并列消费投诉类别的第三位。“这些商品从往年数据来看,投诉量并不多,今年的意外激增应该是与前段时间房地产升温,市民的购房热情有关”。工作人员分析,房地产市场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装修、家居的销售,销售情况好转,相应的消费投诉也就水涨船高。
“家具用品”类的消费投诉通常集中在:家居产品送货上门的型号与购买商品不相符、约定了送货时间但商家迟迟不上门、因质量问题在更换过程中产生矛盾。同样,装修建材类商品的矛盾也主要发生在货不对板、质量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退货纠纷。对此,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购买此类商品的时候首先应当选择大品牌、好信誉的商家购买。同时,在购买过程中要保存好相关的凭证,以便日后维权。此外,因为家居、建材类商品通常金额较高,而且一旦出现问题,相关的鉴定检测也比较复杂,因此工作人员提醒,在购买前一定要谨慎对待,仔细阅读商品的标识、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书面材料,甚至可以要求商家出具以往正规经营的手续等,防患于未然。
另外,针对后续可能出现的“过度维权”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经过相关检测发现购买的家居类商品确定是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属于不合格商品的;或是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确认消费过程中存在消费欺诈的,基于这些情况,消费者是可以主张自身消费权益,按照新《消法》要求商家“退一赔三”的。(小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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