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120243072号 移动版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姜福涛)记者获悉,为切实推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工作,市政府发出通告,即日起在市区开展 超标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和 改装 源头清理整治。
禁售 超标 电动车
据了解, 超标 电动自行车是指未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以动力装置驱动的二轮非机动车辆。
通告要求,禁止销售(包括在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店外销售)未纳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以及 改装 、拼装的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依法 从重处罚 :
1.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处以生产车辆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吊销营业执照。
2.销售未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依法封存或者暂扣车辆,限期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购买者可要求销售商退货或者更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3.对 改装 、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单位,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按每辆车处以五千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法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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