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082446641号 移动版
旅游市场日趋火爆,与此同时,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组织旅游的形式也悄然兴起。
个人在微信群或其他社交平台发起旅游项目,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凑够一定人数,不仅价格相对便宜,而且颇为灵活多样,吸引不少人参与。
这种看似便捷、灵活的组团旅游模式真的能提供一场完美的“说走就走”的旅行吗?
通过微信搜索发现,一些微信公众号可以参加拼团旅游,价格相对较低。
有的微信公众号提出“自助自由定制旅行”,并描述为“一种全新的旅行方式……它不同于团队游,没有团队游的各种约束和限制;也不同于自助游,不需要您为繁琐而复杂的设计行程和预订流程而操心”。
此外,一些微信公号拼团旅游的规则大同小异,主要包括团长享有一定优惠,参团成员可以邀请更多人参加等。
对于这种新兴的旅游模式
业内人士怎么看?
我有一个同事辞职后,就去做‘微信组团旅游’了,她手里有一些客户信息和比较广的人脉关系。其实旅游就是在住宿和交通方面花钱,门票可以通过内部渠道可以以很低的价格拿到。我觉得‘微信组团旅游’就像代购和微商一样,风险很大而且很不安全,出了事情没有谁能负得起责任。
——中国国际旅行社某分社负责人赵先生
‘微信组团旅游’不好做,而且风险很大,但是肯定可以‘发点小财’。微信组织旅游,把消息往朋友圈一发,参加的人少则十几个,多则近五十。通过微信报名参加旅游的都是年轻人,几乎没有中年以上的游客。中年人都担心发生意外,只有年轻人渴望和同龄人出游,交到更多的朋友。
——赵先生的“转行”同事刘女士
——赵先生的“转行”同事刘女士
相关法规
广东出台条例 规管“微信组团游”
对于时下热门的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组团活动,近日通过的《广东省旅游条例》明确规定: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
广东出台的规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如果微信平台能够全面纳入旅游业法治化监管范畴,可以考虑推动利用微信从事旅游经营业务。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旅游业务有利有弊,好处是方便、快捷,但是问题在于类似社交平台游离于监管之外,有些情况也不好管,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这也使得旅游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存在顾虑。
广东出台这一规定的正面意义就在于,能够促使旅游经营者在阳光下经营,注册正式网站、公开报价、提交个人资料和资质。很多利用微信等社交平台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人其实没有什么资质,也没有获得许可,就是靠胆大把人圈过来再说,可能又转手给当地的旅行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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