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090646774号 移动版
短期市场会面临出清的阵痛,但长期将会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制度基石。对于今日(8月25日)下午,银监会网站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银监办发[2017]113号)(以下简称指引),业界人士做出上述行业影响预期,并称其为“史上最严”信披标准。
过去一年来,P2P行业的监管力度不断升级。银监会公布的《指引》统一了网贷行业信息披露标准,以往行业遮掩的资产质量等数据将无处遁形。
“网贷信息披露不透明,是过往网贷市场最大的风险源头;网贷信息的充分披露,也成为当前各网贷机构面临的最大合规成本,也将成为未来网贷行业持续稳健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新网银行执行董事江海对《财经》记者表示,《指引》是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框架成型化的标志性事件。
多名互联网金融业内人士对《财经》表示,至此网贷平台“一个办法三个指引”的监管框架基本完成,这标志着行业向合规发展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一个办法和三个指引构成了网贷平台的现行监管框架。
一个办法指的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三个指引分别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刚刚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这意味着以“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俗称“1+3”)组成的网络借贷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完备。这也标志着网贷行业监管制度建设完成。
“史上最严”披露标准
《指引》解决了平台信息披露应该参考什么权威标准的问题。多名接受《财经》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本轮信息披露标准非常严格。无论是对公司治理,还是经营概括,借款项目以及重大事项等,不少条款超过了其他机构类似规定。
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系讲师、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峰对《财经》记者表示,信息披露是P2P监管的重要抓手,对此已经有广泛共识。但对其标准,比如到底披露什么数据,向谁披露,指标体系等,一直有争议,不同的机构已经有了一些信息披露的规定,很多部门也要求P2P平台定期汇报经营情况,但标准全都各不相同,平台疲于应付。此次P2P行业最主要的监管部门银监会发布信息披露指引,对规范P2P平台信息披露工作,相信会有很大帮助。
当天,网贷机构无不关注到这“史上最严”披露信息指引。具体来看,《指引》给予存续网贷机构六个月的整改期,还预留了向监管报送的机制,但具体报送相关要求另行规定;《指引》还首度明确未满足信披要求的处罚。《指引》中要求,网贷平台应当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借贷余额及笔数、逾期金额以及笔数等经营信息,还要求网贷平台向出借人披露借款人逾借款、其他平台借款情况以及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的重大信息,拍拍贷总裁胡宏辉表示,这也有效遏制一人多贷及多头借贷情况的发生。
在公司治理方面,《指引》第7条则明确,披露的股东信息应当包括股东全称和全部公司股东占股比例,披露要求更为严格。同时,在“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概况”以及“分支机构信息” 也有规定。
要求披露所有股东的信息,郭峰认为规定相当严格,“因为上市公司银行等一般是要求披露持股5%以上的股东,很多机构投资了P2P平台,但不愿意对外说,这次全都逃不掉了。”
在项目概况中,《指引》要求披露借款人在其他平台的借款信息,郭峰分析称,但如果借款人隐瞒此信息,平台在现有条件下是不可能知道其隐瞒的。此外,在经营情况中规定每月披露一次经营情况,以前有说法是要求实时批露,完全没必要,徒增负担,正式指引要求每月披露,这个频率较好。
“我们将迎来一场监管驱动、合规导向的市场洗牌。留下来的机构,会在健康的市场环境下获得浴火重生的机遇。”江海对《财经》记者解读《指引》称,网贷行业将向头部机构集中。目前全国几千家网贷机构,市场呈现碎片化格局。《指引》将提升网贷机构的合规成本和进入门槛。
“行业注定要开始退潮了。”一家上海的网贷公司高管表示,“许多敏感信息要公开,一些公司没法遮遮掩掩了。”上海金融办的人已要求各家网贷公司认真学习。
“逾期率”之争
为避免消费者因信息不对衬造成损失,网贷监管从一开始就强调信息披露的必要性。此前行业遵循央行主管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所制定的信披标准,但行业的落实工作并不严格。
“逾期率”的认定是当下的热点问题,2016年10月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 (以下简称《标准》)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并发布,由蚂蚁金服、京东等八家机构起草,定义并规范了96项披露指标。协会官网还辟出登记披露平台,截至目前有82家网贷平台接入。但在披露的信息上,项目逾期率和金额逾期率普遍显示是0%。
《指引》在《信披标准》“平台运营信息”的基础上,新增累计借款人数量、累计出借人数量、当前借款人数量、当前出借人数量、关联关系借款余额、逾期90天以上金额、逾期90天以上笔数、代偿金额、收费标准等披露信息。但《信息披露指引》和《信息披露内容说明》均未提到“逾期率”这一概念。
关于“逾期率”在业内颇有争论,实践中,“逾期率”的计算还涉及逾期金额的计算是否包含未到期借款余额(在同一借款人已有逾期贷款的情况)以及待偿金额如何计算的问题,目前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的答案。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法学院副院长杨东对《财经》表示,《信披标准》4.3.1条规定,“项目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当前所有处于逾期状态的项目数与尚未偿还交易总笔数;“金额逾期率”指截至统计时点,逾期金额与待偿金额[1]之比。“逾期率”是反映贷款使用效益情况和资产风险的一项指标,但目前超过还款期限多久可以算作逾期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P2P平台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宽限期限和展期。
郭峰则不以为然,他说,银监会同时公布两个指标:逾期的和逾期90天,逾期就是到期未偿还的金额和笔数,不存在几天的问题,相信这一条冲击也比较大。关于逾期率,之前确实有很大的争议,作为分子的"预期”,谁作为分母,都有争议,比如超过多少天没还的算逾期等。但这次信息披露指引规避了“逾期率”的界定,直接要求发布逾期金额和笔数,并且是1天以上,及90天以上两个口径。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指引》,比《标准》更完善,在约束力上要远高于《标准》,对于行业的影响力更重。“之前的信披标准属于行业自律,不具备监管效力,所以行业没有太过重视,”业内人士表示,“现在各家肯定要按照《指引》的标准来。”
此前《标准》的指标分为强制性、鼓励性、自愿性,但从《指引》来看,要求披露的信息均属强制,但基于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的保护,规定了不同的披露对象。
业内人士表示,涉及平台资产质量的数据,是最敏感的内容。《指引》中相关问题包括对逾期金额及笔数、逾期90天(不含)以上金额及笔数、累计代偿金额及笔数、收费标准等。
《指引》还首度明确未满足信披要求的处罚。即由相关监管部门按照《办法》的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予以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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