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7] 112447517号 移动版
记者 马斌 通讯员 刘丰毅 报道
晨报淄博11月23日讯 今天,记者从临淄环保分局获悉,该局要对全区现有的通勤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登记注册,要实施处罚。
据了解,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减少燃油通勤车带来的排放污染,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临淄区实际,临淄区日前下发《关于临淄区通勤班车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临淄区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制订新能源通勤车更新计划,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全部更新到位。全区企事业单位要对租赁和自备的通勤车辆全面开展自查,自查情况报临淄交警大队备案,严禁使用营改非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通勤车辆。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自备和租赁的通勤车辆进行排查,积极配合环保、交通、交警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肃查处不符合规定的通勤车辆。
同时,临淄环保分局要对全区现有的通勤车辆进行全面检测,检测不合格的登记注册,在实施处罚的同时,抄送给临淄交警大队,临淄交警大队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上路的通勤车辆进行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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