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61051813号 移动版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蒲长廷)从5月1日起,北京市执行新停车收费政策:即停车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5月2日,记者从北京市价监局获悉,实施新政第一天以来,停车收费的举报咨询量明显上升,举报量达21件,咨询量达113件,同比上升61%。
对停车收费的价格举报,多由于仍有停车场未执行“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引起。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政执行过渡期间易产生价格纠纷,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也督促提醒停车经营者必须执行新政,消费者遇到未按新政执行停车收费的情况,也可随时拨打12358电话举报热线。此外,提醒市民,一定注意保留消费小票等证据。
按照北京市停车收费新政,从5月1日起,停车不足1个计时单位,将不得收取费用。其中,本市占道停车场白天停车收费均以15分钟作为1个计时单位,夜间停车收费以2小时为1个计时单位。除了占道停车之外,北京其他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场,从5月1日开始,同样要求“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这意味着,不论停车场以多长时间为1个计时单位来收费,只要停车不足这个计时单位,就不得收费。
根据北京市价监局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五一”假期三天,停车收费价格举报量达36件,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的举报数分别为3件、12件、21件,同比上升百分之46;停车收费咨询量共达254件,三天分别为34、107、113件,同比上升61%。对此,北京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实施第一天,发现不少停车场并未按照政策实施不足1个计时单位不得收费的政策,比如,一位车主占道停车共停车43分钟,而白天占道停车计时收费单位为15分钟,43分钟不满3个计时单位,但却被按照3个计时单位收费。
该负责人介绍,停车收费举报案件,市价监局都一一受理,每一个举报都会有回应,价格执法人员会去现场核查。
提醒:拨打12358举报 一定留好收费小票等证据
北京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举报案件多为仍有停车场未执行新的收费政策,不足一个计时单位仍然收费,“各个停车场计时单位都有所不同,有按20分钟的,有按半小时的,也有按一小时计费的,但无论是哪种计时单位,按照新的收费政策,只要不足一个计时单位就是不能收费的”。
“我们也想提醒各类停车场经营者,5月1日起,要及时学习新的收费政策,不要违规收费。”市价监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到收费问题,可按新政向收费方据理力争,或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一定要留好证据,如收费小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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