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62952470号 移动版
三是强化公众监督参与。积极推行环境问题办理情况公开,在当地电视、电台、报纸和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件的查处结果和问责情况,平均每周一至两次,强化公众监督,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形成环保督察查办突出环境问题的震慑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举报热情高涨。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全文公布26批287件典型案件。进驻期间群众重复举报累计约占办结总数的8.3%,个别案件重复举报次数竟高达数十次。在明察暗访的基础上,督察组现场核实116件,选取了81件重点信访案件交当地再次核查办理,并督办办理结果。经调查,得到了绝大多数举报群众对办理结果的认可。
突出边督边改,尽快收到督察成效
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是督察工作的重要环节。督察组按照“边督察、边移交、边整改、边督办”的要求,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相结合,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燃煤与锅炉污染、工业企业污染、噪声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建筑施工与道路扬尘污染、水污染、生活和建筑垃圾污染、秸秆杂物焚烧、餐饮烧烤和油烟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坚持“四个紧盯”。紧盯环保部约谈、综合督查、挂牌督办的问题,紧盯省环保厅约谈、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紧盯在环保大检查和综合督查过程中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紧盯督察组明查暗访交办的问题,对已办结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抽查复核确保质量。通过采取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立案查处、查封扣押、限产停产、关停取缔等处理方式,督促整治违法排污问题,确保环保整改不打折扣。
二是坚持“啃硬骨头”。加大对久拖不决、群众反映突出等环境问题的推进力度。例如:将某大型国企所属多家企业长期违法违规问题作为典型案件查办,对所属多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责成上限处罚;对当地煤矸石山逐一梳理排查,对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力度进行督促;对某市、县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的顽疾进行了多次检查通报;对焦化企业提标改造进展滞后的情况进行督促;对集中供热、散煤燃烧、清洁焦配送、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了重点督办。
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对督察组直接转办的典型案件,要求在查清事实、落实整改的基础上,按部门和网格化职责进行责任追究,实现“一案双查”。例如,对某建材废机油案、某煤炭贸易公司拒绝检查案查处、追责不到位,某企业非法生产案、某公司废渣随意倾倒案等进行了重点督办,要查处到人。对九成焦化、襄汾供热公司等严重违法案件进行严肃查办,实施拘留,一抓到底。
督察期间,各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成效明显。实施环保督察之后,晋城市、长治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全省排名大幅度前移。2016年11月和12月,阳泉市空气质量从前10个月排名全省倒数第一跃居全省第六名和第三名,2017年1—3月,排名全省第四名;临汾市在推动重污染天气应对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峰值。
山西省环保督察工作的总结和下一步工作重点总结
总体看,山西省在全国范围内较早部署开展省级层面环保督察,尽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但是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督察与改革创新相统一、坚持原则与结合实际相统一、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推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与形成良好督察效果相统一,取得了积极成效,基本达到了“有影响、有案例、有示范、有经验”的目标,充分发挥了环保督察“全体检”“手术刀”“清醒剂”的作用,为实现山西全省环保督察全覆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在下一步工作中可以保持并逐步完善推广。在督察组组成方面:坚持由省委组织部选配组长副组长、省环保厅抽调业务骨干、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和其他有关部门派员参与的方式,组建环保督察的精兵强将。在督察手段方面:参照纪检巡视的一些做法,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坚持“五查五看”工作法、“三不两直接”、“六查三看两追究”等富有成效的工作方法。在督察模式方面:坚持形成“督企更督政,查事更查人”,查督并举,严肃问责,形成具有环保督察特色的工作模式。在督察效果方面:坚持将公众监督和舆论引导相结合,不走过场,不做假动作,认真办理信访举报,切实督促问题整改,持续形成舆论高压态势,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与当前依然严峻的环保形势相比,与中央抓环保工作的严格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蓝天碧水的迫切期盼相比,山西省在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必须进一步发挥环保督察利剑作用,督出责任、督出实效。下一步督察工作中,要更加突出以下重点。
一是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突出抓好环保督察重点任务。尤其是解决县区一级的环保责任问题,这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弱点。二是要把握政策尺度,处理好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的关系,努力实现二者相互促进、有机统一。三是要严格程序规范,边督察边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提高督察工作的实效性。要完善督察实施细则和规范,细化督察进驻、受理举报、走访问询、督察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等环节工作要求。四是围绕“有影响、有案例、有示范、有经验”,注重形成经验做法,重视舆论引导,确保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环保督察省级全覆盖。五是进一步完善环保督察体制机制。加强环保工作统筹,注重总结督察工作方法和机制,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特别是在省级层面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协调机制,督促省直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推动形成上下同欲、同向发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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