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71652930号 移动版
原标题:惊人!山东物业服务收费举报投诉每年2万件
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邀请省法制办、省物价局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发布会上,省法制办二级巡视员孙成文二级巡视员首先就《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进行了介绍。
“当前,我省业主自治组织还不完善,全省近90%的居民小区还未建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收费无法完全依靠市场进行有效调节,乱收费、质价不符与收费难的现象并存,全省物业服务收费举报投诉每年达2万件,占价格举报投诉的40%。”
孙成文表示,出台《办法》,对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解决群众难点、痛点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我省物业服务企业从2004年的不到2000家,目前已发展到6000多家、从业人员40万余人、管理项目2万多个,物业服务覆盖面和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与此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也越来越多。
一是,经营困难,发展动力不足。当前,我省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营业收入仍然来自于物业公共服务费,部分企业面临“成本上涨--服务水平降低--业主满意度降低--物业费收缴率降低--企业营收降低--服务水平再降低”的恶性循环。
二是,多元化经营不够,发展半径过窄。我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主要限于物业管理区域的保洁、绿化、秩序维护等基础公共服务,服务内容简单同质、门槛偏低,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经营效益不高。而家政、中介、咨询、托管等特约服务、咨询服务及其收入占比很小,委托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服务的规范化和普及度、收入的公开化和透明度比较低,影响了业务拓展。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有利于提高物业服务水平,拓展物业服务领域,促进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孙成文说。
目前,规范我省物业服务收费的文件只有以省物价局名义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层级过低,难以对当前物业服务收费面临的突出问题进行有效规范,致使不少环节无法可依,一些违规行为因缺乏处罚规定而屡禁不止,群众反映强烈。
“从这个层面来说,《办法》的出台,也将有效提升我省物业服务收费法律规范效力层级,推进物业服务收费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孙成文介绍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张玉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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