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72053074号 移动版
7月6日,山东省聊城市工商局发布该市流通领域灯具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良光灯饰”等9批次样品不合格。
今年4月,聊城市工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市市场上在售的灯具产品进行了抽查检验。本次抽检主要依据GB7000.1-2007《灯具第一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GB7000.204-2008《灯具第2-4部分:特殊要求可移式通用灯具》、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对样品进行了检测。
经检验,9批次灯具样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电源端子和骚扰电压和辐射电磁骚扰等。
2016年4月份流通领域灯具质量抽检不合格名单
据悉,目前聊城市工商机关已责令企业将不合格商品下柜,并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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