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091654813号 移动版
重报移动传媒9月15日讯(记者肖祥丹 通讯员贾秀涛)9月11日9时许,重庆秀山县交巡警大队民警在花灯广场路段开展车辆检查,一辆银色面包车被拦下后,在后排座位置发现5个煤气罐,且无任何运输资质。
经现场核验,煤气罐均为未储存燃气的新罐,危险性相对较低,民警当场对驾驶员张某予以警告,告诫其不得使用未取得资质的面包车运输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并对其非法运输行为进行了处罚。
秀山警方供图
交巡警提示:液化气运输属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运输车辆及驾驶员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驾驶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不符合标准的车辆运载液化气等危险品的安全隐患极大,尤其是在高温天气下或长期摩擦情况下极易发生自燃或爆炸等危险情况。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违法行为,将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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