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8] 103156265号 移动版
“双十一”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平台为吸引消费者下单,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消费者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也遭遇到网购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延迟发货、快递变“慢递”等问题。10月30日,市消委会结合近两年的消费投诉热点对网购高峰期易出现的消费纠纷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
做到“货比三家”
在“双十一”来临期间,一些电商早早地挂上了“超低折扣”的宣传标语,很多消费者看到价格认为“买到就是赚到”,不假思索地下单付款。但有的促销商品先抬价再打折,更有甚者以次充好,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活动的详细情况以及店铺和商品的相关评价,对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货比三家”后再做决定。
避开“消费陷阱”
“双十一”期间,个别商家为了提高销量,不惜进行虚假宣传来博取消费者的关注。有些商家先涨价后打折,优惠力度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有的商家贴出的优惠券在实际使用中限制多多;有些则是以支付定金享受打折的方式进行销售,但实际购买的价格却与之前的价格大同小异。针对“交定金抵现金、优惠券”的活动,建议消费者在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先咨询,了解清楚交定金抵用后的价格,交定金后是否能抢到优惠券,抢不到定金是否退还,以及优惠券的适用范围等信息。
使用正规支付平台支付
“双十一”作为网购高峰期,也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良机”。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网购时应选择信用良好的网购平台和网络店铺,并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切忌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帐号密码等关键信息。取出快递时,不要随意扔掉快递包装,应将快递单上的个人信息撕掉后再丢进垃圾箱,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保留购物凭证以便维权
网购商品时,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发生消费争议时,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委组织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全媒体记者 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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