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9] 010958552号 移动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锡林郭勒盟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锡林郭勒盟2018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全盟共检验218家企业的425个批次产品,合格418批次,合格率为98.3%。其中食品类共检验167批次,占全部检验批次的39.2%,合格16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6.4%。合格率较低的产品主要为熟食制品、风干牛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
报告全文:
2018年,锡盟质监局全面落实全区、全盟质监工作会议部署,围绕盟委行署工作大局,进一步落实“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以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我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稳中有升。现将我盟2018年产品质量状况分析如下。
一、质量安全状况
(一)产品质量监督
1.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配合自治区质监局完成了全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110批次产品,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产品合格率为93%。
2.盟级产品质量检验情况
委托检验:对肉制品、奶制品、豆制品、保温材料、烧结普通砖、液化气、汽、柴油、网围栏等产品进行委托产品质量检验,共检验218家企业生产的425个批次产品,合格418个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8.3%。
3.盟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情况分析
全盟共检验218家企业的425个批次产品,合格418批次,合格率为98.3%。其中食品类共检验167批次,占全部检验批次的39.2%,合格161批次,批次合格率为96.4%。合格率较低的产品主要为熟食制品、风干牛肉,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这些产品多为小作坊生产,加工过程质量控制不严格,环境卫生安全硬件达不到要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在后期运输、销售、储存等方面,卫生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流通市场环境较差。
(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特种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情况
2018年,全盟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未出现人员伤亡。
2.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0日,在用特种设备9216台套(除气瓶和压力管道),其中:锅炉476台(其中停用74台)、压力容器4277台(其中停用74)、电梯2938部(其中停用6部)、起重机械1233台(其中停用16台)、厂内机动车279台(其中停用1台)、大型游乐设施12台(其中停用1台), 客运索道1台。压力管道172条,总长度104.1千米(不包括长输管道),各类气瓶43906只(其中车载气瓶3512只)。
2018年新增特种设备1009台(其中:锅炉35台,压力容器220台,电梯492部,起重机械183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79辆),压力管道7.1千米,车用气瓶235只。
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情况
特检机构完成特种设备产品制造监检2台,其中:锅炉0台,容器2台,起重机械0台,一次性合格率为100%,出厂合格率100%。
完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监督检验1120台(不包括气瓶和压力管道数量),其中:锅炉88台,起重机械368台,电梯568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96辆,,气瓶410只,压力管道11.4km,一次合格率97.40%(不包括气瓶),复检后全部合格。
完成特种设备定期检验4882台,其中:锅炉376台,压力容器1490台,压力管道270km,起重机械687台,电梯2119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10辆,一次合格率95.43%,复检后全部合格。完成气瓶定期检验25389只,经检验报废不合格气瓶1340只。
4.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
(1)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已完成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生产、充装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登记上述企业76家。2018年共出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1057人次,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充装运营单位共203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325台套。检查中共发现安全隐患50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4份,经过“回头看”行动,已督促落实整改安全隐患33项。
(2)开展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气瓶安全监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经营、使用和检验等从业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遏制气瓶充装、经营、使用不当、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引发的安全事故。2018年全盟共出动执法人员994人次,检查充装站159家次,发现安全隐患55个,下达指令书23份,落实整改38个,立案4起,罚款8万元。销毁报废气瓶5386余只。
(3)开展电站锅炉范围内管道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企业开展自查,当地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期间,全盟开展自查自改的电站锅炉企业共计19家,电站锅炉50台。(其中建设单位8家,在建锅炉15台;使用单位11家,在用锅炉35台)企业自查发现安全隐患20起,完成隐患治理20起。
(4)组织各旗县市(区)局对全盟所有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企业、单位进行重新备案登记,共检查登记备案电梯维保单位28家,企业维保电梯2011台。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与辖区正常生产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5)“96116”电梯应急处置平台系统高效运行,已覆盖锡市地区1601部电梯,实现了市内电梯应急救援快速反应。全年共接警247次,解救217人。二期工程已完成监控网络设备对接调试工作,预计于年内全部完成并正式启动运行。
2018年,共出动检查人员6482人次,检查单位2159个,检查设备4670台/套(其中不包括气瓶和管道数据),发出检察指令200份,发现隐患482个,立案查处21件。
(三)质量强盟工作
(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及内蒙古质监局《全区质监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要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锡盟质监系统“质量提升行动年”工作方案》,聚焦12个重点产品(锡林浩特市速冻牛羊肉,阿巴嘎旗“智慧牧业”标准化试点,苏尼特左旗苏尼特羊肉,乌拉盖管理区内蒙古贺斯格乌拉原之源矿泉水,正蓝旗乳制品,多伦县国家樟子松造林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太仆寺旗草原系列白酒,东乌珠穆沁旗食用盐、工业盐、牧用盐,正镶白旗速冻羊肉,西乌珠穆沁旗“百灵”锌锭,镶黄旗花岗岩建筑板材、液化石油气、车用压缩天然气,苏尼特右旗绒毛制品)、2个重点产业(畜牧业和旅游服务业)和1个产业聚集区(苏尼特羊产业聚集区),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2)迎接自治区政府对我盟质量工作考核。质量强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明确自治区政府质量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的通知》,将自治区考核细则的内容细化分解至各成员单位。行署组织召开2次质量强盟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对考核具体工作及注意事项做了部署和强调。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度盟市质量工作考核细则》逐条开展自查工作,编制完成了2万余字的《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2017年度质量工作考核自评报告》,整理印刷8册125万字左右的考核材料,按时上报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旗县市(区)做好迎接自治区考核组实地核查准备工作。9月10日-12日,顺利完成自治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对行署的实地核查工作。根据《关于反馈2017年度盟市质量工作考核情况意见的函》,我盟考核结果为B类。
(3)组织第四届盟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全盟共有8家企业申报,通过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盟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等程序,最终内蒙古嘉利节水灌溉有限责任公司(苏尼特右旗)和锡林郭勒盟呼德阿伦食品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市)两家企业获奖。
(4)为帮助我盟中小企业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3月26日-27日,举办了2018年全盟中小企业质量管理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培训班。邀请国家质量奖评审专家进行授课。盟长质量奖、内蒙古名牌产品、各旗县市(区)质量奖获奖企业、培育企业及质量管理体系获证企业负责人及员工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
(5)组织全盟质监系统开展了2018年“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质量月”、“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月”等质量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民生计量知识、96116电梯应急救援、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标准化、食品安全等宣传材料、宣传画册近万余份。各旗县市(区)质监部门也分别组织开展了检验检测机构培训、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七进”、民生计量、液化石油气专项检查等多项质量主题活动,进一步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增强质量意识,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和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四)质量投诉
2018年,受理12365流转产品质量投诉案件18件,已全部办结。
(五)质量基础工作情况
1.计量管理工作情况
(1)组织全盟11家计量检定机构开展了“优化计量 提质增效”活动,免费检定强制计量器具36700余台件,为企业减免费用2200余万元。
(2)对全盟90余家生产流通企业开展计量执法检查,完成了全盟医疗机构、加油站、集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在用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任务。
(3)积极开展自治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诚信计量示范单位的推选活动。在近日公布的201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和能源计量示范单位名单中,我盟推选的5家企业全部荣获自治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和自治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截至目前,我盟先后有11家企业获评自治区计量诚信示范单位、1家企业获评自治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
(4)组织开展计量精准服务企业行、深化计量惠民利企减负活动、工业计量标杆示范等活动,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参加“京蒙帮扶 计量提升能力培训”、组织重点能源消耗企业参加全区“能源计量培训”,优化了全盟的计量资源和体系。
截止2018年11月底,全盟计量检定机构共强制检定计量器具182779台件,其中用于贸易结算163260台件、安全防护14923台件、医疗卫生1363台件、环境监测2949台件。
2.标准化工作
(1)按照《锡林郭勒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锡署办发〔2017〕12号)要求,在已建立的农牧业、新型工业、服务业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领域的标准体系的7个子体系基础上,加强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的收集、梳理,并归纳融入标准体系中,初步构建起四大领域7个子体系的各类标准600余项。
(2)加强对全盟在建的5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和4个自治区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督查,确保试点(示范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同时,积极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2018年共推荐上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锡林郭勒元和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个(白旗健安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高强度预应力锚栓智能制造系统标准化试点)、自治区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个(阿巴嘎旗哈乐穆吉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牧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精准扶贫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多伦诺尔镇北村党支部五蔬苑蔬菜基地、多伦县百万亩樟子松基地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其中,阿巴嘎旗哈乐穆吉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报的牧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已获自治区质监局批准建设。
(3)我盟申报的阿巴嘎黑马、乌珠穆沁马、蒙古语畜牧气象灾害术语、生态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认定规则等13项标准被列入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主导制修订的察哈尔羊肉、苏尼特羊肉、应用沼肥种植西芹技术规程等3项地方标准已正式颁布实施。
(4)与自治区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合作开展的肉类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溯源技术研究重大科研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完成对涉及我盟9个旗县的103只活羊和109个冷冻肉样的抽样。
3.执法打假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开展了学生校服专项检查及监督抽查。对订购校服的学校及校服生产企业依据相关规定从订立合同、采购原料到成品出厂实施全程跟踪。目前已对全盟60所中小学的70批次校服产品进行了抽检,4批次不合格,对不合格校服产品生产企业正在依法进行处理。
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300人(次),对全盟1416家企业进行检查,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90件,大案要案7件,涉案货值金额20.15万元。其中,质量违法案件16件,特种设备违法案件15件,计量违法案件54件,标准违法案件2件,认证认可案件3件。
4.认证认可管理工作
(1)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我盟现有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75家,分布在全盟13个旗县(市、区),基本可以满足全盟特种设备、建工建材、环境、食品、疾控、地矿、机动车等检验领域的要求。上半年按要求完成了全部检验检测机构服务业统计年报和自查工作。
(2)盟质计所投入200余万元购置了水泥、彩钢、管材、门窗、陶瓷砖等建材检验检测设备,建材检验检测项目增加15余项。投入17万元完成了260平米恒温恒湿实验室的改造建设。盟特检所投入91万元新增了各类培训模拟设备,建成了大型锅炉实操考试基地和机电类实操考试基地,获得了9大类34项培训资质,培训考试能力达到了门类齐全、管理规范、辐射周边的水平。建成了特种设备报检大厅,实现了设备报检、检验收费及报告领取等业务的一站式办理。
(3)联合自治区质监局对我盟各旗县市(区)监管人员及全盟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共计190余人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标准培训,使全盟检验检测机构跟进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动态变化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机构人员诚信意识和依法检测的意识,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和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企业质量发展意识不强。我盟企业以小微型企业居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企业主要管理者对质量管理及产品质量重视程度不够,质量管理松散,没有树立质量发展意识。
2.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滞后,难以满足质量发展需求。部分企业不太重视自身检验检测手段的建立和完善,小企业、小作坊尤其欠缺自检能力和专门从事检验的技术人员,产品质量不能得到保证。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意识淡薄,安全管理落实不到位。个别单位不重视安全生产,特种设备超期使用无人管,没有特种设备安全运行记录,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执行。有些企业和业主频繁更换操作人员,作业人员不懂技术,不按操作规程作业,容易发生人为的安全事故,直接威胁着生产安全。
(二)改进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指导意见,制定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强化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落实,扎实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2.深入推进品牌战略,围绕发展绿色畜产品加工、全域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制定优势产业品牌培育计划,实施精品培育工程,通过加强标准化试点项目和示范区建设,扩大品牌效应,提升全盟品牌的竞争力。
3.进一步健全特种设备安监管工作机制,切实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效能。持续开展对压力管道以及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整治,建立有效地常态化监管机制,从源头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结合“质检利剑”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完善盟旗两级质监部门协同联动执法机制,加大对农资、建材、危化品、学生校服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
5.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帮扶指导。帮助指导中小企业从采购、生产加工技术、产品质量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引导其遵守国家相关规定,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产品质量意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6.大力抓好质量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诚信意识,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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