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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北京发生“楼脆脆”事件(详见本报2010年11月18日A3版《北京6栋保障房“楼脆脆”或存欺诈》)后,河北黄骅又发生“楼歪歪”事件。
“一进屋就发现承重梁有‘贯通裂’。”业主称,据政府2010年12月22日的说法,问题最严重的楼的报批手续还未通过,验收合格手续也没有。
近日,《法治周末》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和暗访
法治周末记者 孙政华 发自河北黄骅
2011年元旦前夕,《法治周末》记者来到新海大酒店。一名河北省黄骅市枫景华城小区业主告诉记者,“现在没有空房了,这里住的都是我们小区的居民”。
2010年12月18日23时许,黄骅市枫景华城小区2号、3号、15号、16号共4栋楼约200户居民被警方紧急疏散,转移至当地的酒店。居民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是因为这几栋楼楼下的地下车库里两根承重的柱子水泥严重脱落、钢筋严重变形,入住时间不长的新楼变成了“危楼”,“我们感觉像是在逃难”。
承重立柱
钢筋扭曲变形水泥脱落
“声音很大,像闹地震一样。几栋楼的居民大冷天站在院子里,开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家议论纷纷,胡乱猜疑。”3号楼业主徐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公安、消防都来了。事后我们才知道,从下午5时开始就有人发现柱子开裂,,到晚上10时许,5个小时的时间,柱子就变成那样了。”
他说,撤离的时候,开发商华城公司派了一辆小面包车,因为人太多,没办法同时运走。“我看见一个老太太抱着一个小孩就在马路边站着,心里很不是滋味。”
2010年12月22日晚7时左右,《法治周末》记者来到了枫景华城小区出事的几栋楼的地下车库门前。
进入车库之前,记者看到,4栋楼已基本人去楼空,只有个别房间还有光亮。同行的业主说:“还不时会有人回来取东西。”
进入地下车库,随处可见碎掉的水泥块。业主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该车库面积有11000余平方米。严重变形的4号柱、5号柱周围已经用几百根金属支架支撑起来。
尽管已经过处理,场面仍然令人震惊:4号柱的中段有一截已经空了,露出里面的钢筋。受重力挤压,这些钢筋均已扭曲变形。一位业主随手轻轻扒了几下,水泥块就不断脱落。
紧邻的5号柱下方水泥严重脱落,里面的钢筋清晰可见,附近一面承重墙上也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裂缝。
很多墙体、柱子上有彩色粉笔画的线,有业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这是事发后专家检测时画的。“400多根柱子,已经检测了200根左右,结果还没出来。”
据了解,事发后,约200户居民被安顿在两家酒店华悦凯旋大酒店和新海大酒店,就连记者所在的西沙宾馆也有部分业主住进。
当日晚8时许,《法治周末》记者走进新海大酒店的大厅,几名妇女抱着孩子正在聊天。
《法治周末》记者随后来到华悦凯旋大酒店6层,感觉完全不像进了酒店。走廊里,几名小男孩正在追打嬉闹,很多房间的门都开着,里面的行李凌乱摆放。记者走进一间房间,男主人不在,女主人正在收拾东西,还不停地叹气。她对记者说:“4天了,就在这儿,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
反映问题
业主被当成“皮球”来回踢
业主徐先生称,房子交钥匙后,就准备入住了。“一进屋就发现承重梁有‘贯通裂’。”这不是一个小细纹,他有点害怕了。后来发现邻居家的情况也一样,几乎每堵墙上都有裂纹,而且不只一道裂纹,横的、竖的、斜的,什么形状都有。
徐先生说,他们反映之后,开发商以“温度(变化)膨胀”等理由搪塞。“他们就是抹上腻子刮层灰,然后告诉我们,‘绝对没问题,继续装修’。”
2009年12月底,徐先生和邻居们提出,继续装修可以,但要求开发商出具一份文字性的说明材料,解释裂纹的形成原因及其影响,以使他们放心。
“最近的一次,是我们2010年12月中旬找到他们,也就是楼柱坍塌的前夕,他们还是没有给出书面说明,姓郭的一个经理对我们的要求一口拒绝。”徐先生向《法治周末》记者回忆。
“之后裂缝越来越大,有的裂缝已经不在一个平面上,而是‘错开’了,我是3楼,就在我们楼上的5楼,由于承重梁下沉,玻璃被挤压破裂,甚至已经成了密密麻麻的‘蜘蛛网’。有的因为扭曲开始露钢筋。我们意识到这个楼正在出现扭曲变形。”徐先生说,他了解到一定范围内楼的整体沉降是正常的,但这个楼是局部扭曲变形沉降。“我这段时间压力特别大,老人不停埋怨‘不让你买,你非要买这个楼’。”
“后来我们来到华城公司售楼处,结果人去楼空。”徐先生说,他们不停地奔波,市政府、信访办、住建局,要求解决问题。有的部门答应“协调”,但一直没有效果。
业主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黄骅市广播电台设了一个阳光热线,2010年8月26日有业主向该栏目反映了这个楼的质量问题。当时住建局负责人说:“我们管不了,你们得找质监局。”而质监局说:“还得找住建局。”
“房子买了快一年了,我借着账、贷着款,一直跟你们(开发商)反映有问题,迟迟不解决。我们一直担心的安全问题,现在真的就出现了……”
目前,业主们已经明确提出了要求。《法治周末》记者见到了一份署名“全体业主”的《关于请求调换住宅楼的意见书》。
其中提到:“因为2010年12月21日下午我们集体找华城公司交涉,其领导没有见到,但无意中发现了一份名为《关于二期地下室问题的统一说辞》的公司内部文件,其中有如下叙述:‘由于绿化土方堆积过多,造成2号楼北面地下室两根柱体变形,初步认定并不影响2号楼的主体结构’。”
业主称
有的楼尚无验收合格手续
《法治周末》记者见到了3号楼一位业主提供的自家房子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该合格证显示,此项工程全称为“黄骅市枫景华城住宅小区”,位于神华大街,开发单位为黄骅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福建省国防工业设计院;施工单位为河北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7号、18号楼);质监单位为石家庄中天工程建筑监理有限公司。住宅结构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
该住宅于2008年5月20日开工建设,2009年9月30日竣工,2009年12月5日通过质监部门的质量等级核验,于2009年12月5日通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根据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该工程经黄骅市建筑质量监督站核验,其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
徐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小区2号楼是2010年11月左右交付使用,而2009年年初就已经建成,他住的3号楼是2009年12月15日左右交的钥匙,“本身交钥匙时间就晚,我们业主着急进住。一直在催售楼处,问是什么原因不交房,对方以还在进行自来水检测等原因一直拖”。
“现在才知道2号楼的报批手续在建设局至今还未通过,验收合格手续也没有(业主说这是政府2010年12月22日的说法)。也就是问题最严重的这个楼。”
市长表态
这是“比较严重的质量事故”
9时30分,200多名业主挤满了整个会议室。一名业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差不多每户都来了”。
有几名业主情绪比较激动,“这房子怎么都是贬值了,现在1万元钱都没人要”。
随即,华城(黄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位张姓负责人当场表示,“可以换房”。业主齐声喝彩,并报以热烈掌声。
黄骅市市长边老刚说,这次事件的处理工作“正在推进”,河北省建筑科学院的17位专家正在对“问题楼”进行检测。2号、3号、15号、16号楼共有437根柱子,目前已经检测了200多根,预计3天内会公布检测结果。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车辆无处停放”、对楼的质量产生怀疑、担心自己的楼房大幅贬值、要求赔偿等问题,政府会尽快加以解决。
与此前有关方面的说法大不相同的是,边老刚强调,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次“比较严重的质量事故”。“人的两条腿断了,说他不伤,这也是不成立的。”
这次强调“三不放”原则。“首先,质量问题查不清不能放,其他(除了有严重问题的两根)柱子有没有问题,有多大问题,都要查清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不到位不能放,施工、监理等部门都要追责;解决不好人们的住房问题不能放,一定把大家安排好。”
对于业主住上“合格房、安心房、满意房”的要求政府一定会加以维护,因为这是百姓根本利益所在。
对开发商方面,希望他们认真履行对业主的承诺,同时反思自己的问题。
对于参加处理这次事件的政府工作人员,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把事情处理好。
对于业主,他希望大家能够“理性、有序”地提出合理的诉求,杜绝过激行为。
会议只有20多分钟,业主们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承认是“严重的质量事故”、开发商同意“换房”,这是“重大进展”。
2010年12月24日,业主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们要求明确所换新楼的条件、财产损失和精神赔偿。
业主们对《法治周末》记者说,他们很无奈。现在,业主们的意见也存在分歧。有的希望换房;有的不要换房,只要按现在的房价拿现款;有的则表示,只要楼加固了还愿意回去住,但要求一笔赔偿金。所以,协调这个也很难。而且,换房的期限也没有明确。
业主徐先生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有的业主刚刚装修花了10多万元,现在要换房子损失很大。而且据开发商承诺他们将把枫景华城四期的同户型、同楼层、同面积的房子换给业主。“我们原来住在北环以里,这样就变成北环以外了,房子自然就贬值了。”
《法治周末》记者拨打黄骅住建局赵局长的手机,一直无人接听。业主告诉记者,出事以后,他们多次到质监局、住建局反映情况,问题一直无法解决。
链接
开发商万科北京总经理:
开发商应有基本良知
最近什么“楼歪歪”、“楼脆脆”之类的事情不绝于耳……从事为人们制造居所的产业缺钱事大还是缺德事大?
作为开发商,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是最大的社会责任,连这个都做不好,还谈什么建筑理想,谈什么艺术理念,谈什么诚信的价值?良知,是人的一种天赋的道德观念,就是孟子所说的“不虑而知”,王阳明所说的“不假外求”,是生而知之,而且是“被圣灵充满”的优良之知。
购房人肖萍:
政府应加强监管
政府作为施工管理方和质量验收方,加强监管是必须的,尽管对于政府部门来说,这项工作不出“业绩”,这从某种意义上,也考验着政府的“良知”。
中介:房师傅总经理助理聂鹏飞
购房人也应重视房屋质量
我们建议购房人在买房的时候,把经过规范的验房后才能收房这一条款加入购房合同,保证自己的利益。购房人应该在看房时,多关注一些质量问题,不能光指着开发商凭良心,对于开发商来说,业主关注本身就是一种监督。另外,也要了解一些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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