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4] 06017118号 移动版
5月29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陆春明公布质检工作情况,发布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2014年一季度产品质量基本状况,2014年4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2014年4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2014年1-5月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情况,2014年“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执法打假工作有关情况,质检总局发布儿童家具等6种儿童用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7个方面的内容。以下为具体发布内容:
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
近日,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 6675-2014《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规范》、《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玩具安全 第3部分:易燃性能》、《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该4项标准由GB 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计划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儿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费群体,我国对玩具质量和安全标准非常重视。截至目前,我国共有玩具国家标准31项。2003版《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是玩具最基础和最重要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玩具产品必须遵循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可迁移化学元素、标识和说明等强制性技术要求。其他国家标准对童车、童床、摇篮、婴幼儿安抚奶嘴、毛绒和布制玩具等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能和检测方法进行了规范。此次对2003版标准的修订,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是新标准对儿童的保护更为全面严格。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以安全为核心目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既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于不是专门设计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新标准同时加严了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等安全指标的要求。对于公众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也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二是标准修订体现了国际接轨、广泛参与的原则。新标准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参考了ISO 8124《玩具安全》国际标准,并借鉴了欧盟的相关指令和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跟国际标准一致。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了相关方面意见,确保程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是标准修订是强制性标准改革的有益探索。国家标准委按照国务院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部署,抓紧落实组织修订一批急需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保障安全、健康为目的,将《玩具安全》修订为系列标准,第1部分是基本规范,要求所有供14岁以下儿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产品都应符合本标准要求,消除安全“死角”;第2-4部分是通用安全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础上,针对玩具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危害类型,提出更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检测方法,技术指标更为“贴身”适用。
近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已经开展了该系列标准的宣传及培训活动。下一步,将深入玩具产业聚集区,面向企业开展标准宣贯,并联合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从而确保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新标准情况,引导产业依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障广大儿童的健康与安全。
二、2014年一季度产品质量基本状况
国内制造业产品方面。共对20类1780家企业生产的1792批次产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查,检出169批次不合格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9.4%,同比下降了0.3个百分点。
进出口商品方面。全国共检验检疫入境货物109.34万批,货值2464.86亿美元,同比分别上升1.58%和8.2%,批次不合格率4.75%,货值不合格率11.97%,不合格率同比分别上升0.83个百分点和0.61个百分点。检验检疫出境货物117万批,货值543.25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60.85%和63.33%,批次不合格率0.31%,货值不合格率0.33%,不合格率同比分别上升0.2个百分点和0.21个百分点。
进出口食品方面。全国检验检疫进口食品总额127.9亿美元、23.9万批,同比分别增长21.3%和5.3%。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进口食品800批,进行了销毁或退运处理,涉及货值925.9万美元。全国检验检疫出口食品总额129.7亿美元、51.2万批,同比分别增长3.3%和6.1%,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出口食品345批,涉及货值2028.1万美元。
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全国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和相关事故37起,死亡42人,受伤21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受伤人数减少19人。
执法打假方面。重点组织开展了专项打假行动,全国质监系统共查处涉及农资、建材、汽配、家用电器、日用消费品等各类质量违法案件9488起,大案要案242起,涉案货值3.3亿元,移交公安机关49起。
产品质量投诉和召回方面。全国质检系统12365机构共受理有效业务16.52万件,其中咨询业务11.7万件,打假举报0.92万件,质量投诉1.19万件,其他业务2.7万件。在受理的3391件用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申诉中,申诉量排前5位的产品是农副食品及加工食品、特种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家具、塑料制品,分别占申诉总量的5%、5%、3.5%、2.7%和1.9%。质检总局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管理系统共收到汽车产品相关投诉2121例。相关生产企业共开展缺陷汽车召回45次,涉及车辆13.4万辆。实施儿童玩具召回9次,涉及儿童玩具1255件;实施家用电器召回2次,涉及家用电器13.2万件。
针对一季度产品质量问题,全国质检部门拟采取以下相关措施。一是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4年行动计划。紧紧围绕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建设优胜劣汰的质量发展市场环境、完善质量升级配套措施和提升质量治理能力等重点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任务分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行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予以反馈,确保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按照“以质量监督促产品质量提升,以质量提升促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围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纺织服装、电线电缆、装饰装修材料、节水产品、复混肥料、建筑防水卷材、车用汽柴油、食品包装材料10类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企业生产条件检查和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企业的无证生产清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严格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业态发展。三是改革创新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和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有关要求,提高进出口通关便利化,创新进出口风险管理、法定检验目录管理和目录外商品监管机制。以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特别是进口食品农产品为重点,重点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大力推进采信制度建立,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作用,服务外贸发展。四是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力度。开展打击假劣汽柴油专项行动、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以及“质检利剑”打假行动。围绕建筑材料、汽车配件、手机、儿童用品等重点商品,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生产聚集区的集中整治。强化对有机产品认证的后续监管,打击假冒有机产品虚假认证行为。加快推进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全面建成并运行质检“12365”举报投诉服务系统。
三、2014年4月出入境检验检疫情况
出入境卫生检疫情况。2014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查验出入境人员4120.17万人次,同比上升7.1%。其中,发现传染病例536人次。出入境人员监测体检11.36万人次,同比下降1.67%,其中,发现病例数5.2万人次。出入境人员预防接种10.37万人次,同比上升0.4%。对于以上检出病例,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进境农产品有害生物截获情况。2014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境农产品检疫过程中共截获有害生物2181种64392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159种5318次,一般有害生物2022种59074次。
按检疫业务类别统计,截获的有害生物主要来自货物检疫,占截获疫情总次数的 66.07%。其次是集装箱检疫占 14.51%,旅客携带物检疫占8.09%,木质包装检疫占 5.74%,运输工具检疫、邮寄物检疫等占 5.59%。
针对发现的疫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作退运、销毁、除害处理等检疫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并向国外通报,要求采取改进措施。
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禁止进境物截获情况。2014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进境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中共截获禁止进境物40651批次,其中从进境旅客携带物中不仅截获了动物源性饲料、鳄鱼蛋、巧茶、生肉、活乌龟等动植物及其产品,同时还截获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公约)附录内的蜥蜴干和穿山甲鳞片;从邮寄物中截获大量了水生动物产品、燕窝、花卉种球、多肉植物和活蚂蚁等。检验检疫部门共从上述禁止进境物中检出有害生物3912批次,包括检疫性杂草硬雀麦、枝孢属、曲霉属、交链孢属病菌等,并对全部截获物依法实施了销毁或退回处理。
进口食品化妆品不合格情况。2014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226批、化妆品5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5类产品,主要不合格产品是饮料类、糕点饼干类和乳制品类,来自35个国家或地区,品质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和食品添加剂超标等项目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妆品涉及其他化妆品类、肤用化妆品类和口腔类化妆品等3类产品,来自4个国家,不合格原因为品质、包装、标签和证书不合格。对以上不合格的进口食品化妆品,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均采取了退运或销毁等措施,未进入国内市场。有关详细信息,将在质检总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进口工业品检验监管情况。2014年4月,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简称“C-RAPEX”)的信息平台统计,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累计截获进口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7046起,主要涉及服装、矿产品、煤炭等。目前,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已经依法对214起不合格商品采取退运或销毁措施,其余不合格商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
2014年4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2.88万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施检验检疫,计454.43万吨,25.05亿美元,检出不合格12批,计708.83吨,183.65万美元。这些不合格废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海关实施退运。检验监管进口危险化学品0.95万批,计3235.80万吨、247.16亿美元,检出不合格442批,计61.30万吨、4.86亿美元。这些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已全部根据具体情况督查企业采取救助包装等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14年4月,处置进口汽车缺陷召回8例、16443辆。
四、2014年4月特种设备事故情况
2014年4月,全国共发生各类特种设备事故22起,死亡18人,受伤30人,与2013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14.29%;受伤人数增加6人,上升25.00%。八大类特种设备中,锅炉事故2起,压力容器事故1起,电梯事故5起,起重机械事故8起,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4起,客运索道事故1起,大型游乐设施事故1起。
从本月事故发生情况来看,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呈多发态势。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2014年1-5月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情况
儿童用品安全质量关系到儿童的人身安全健康,为保护我国儿童的安全健康,保护消费者权益,质检总局对进口玩具、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服装食品接触产品等开展专项行动,防止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流入国内市场。
2014年1-5月,全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共检出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2841批次,货值5683.18万美元。其中质量安全不合格165批次,其余为包装标识不合格。质量安全不合格批次较2013年同期增长13%。不合格情况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口儿童服装不合格情况
进口婴幼儿及儿童服装检出不合格1828批次,其中安全质量不合格124批,较2013年同期减少4.6%。主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纤维成分与标识不符等,安全质量不合格涉及品牌众多,其中H&M、GAP、Mothercare等快时尚品牌产品是安全质量不合格重灾区,查出安全质量不合格批次最多。部分知名品牌如DIOR进口婴儿服装同样存在PH值及纤维成份标识不合格情况。产自孟加拉国的婴幼儿及儿童服装质量问题最严重,其次为土耳其、柬埔寨、越南。
(二)进口玩具不合格情况
进口儿童玩具检出不合格35批,货值28.91万美元。其中,安全质量不合格23批,同比增长64.29%。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自由绳索长度超限,尖锐点测试不合格、小零件拉力测试不合格、推车座位角度不合格、包装袋平均厚度不合格、无3C标识、警示说明不合格等。青岛口岸在对进口一批德国产HABA品牌娃娃玩偶玩具进行检验时,检出小零件拉力不合格,存在窒息风险。宁波口岸检出澳大利亚产袋鼠玩具自由绳索长度超限,极易造成婴幼儿缠绕窒息危险。厦门口岸检出马来西亚产“风火轮”品牌金属玩具,未加贴中文标签及3C认证标识,存在安全隐患。
(三)进口纸尿裤(垫)不合格情况
进口纸尿裤(垫)检出不合格953批次,货值5481.04万美元。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产品标识不符合要求,少量产品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安全质量不合格共8批次,货值15.03万美元。其中6批次日本产花王品牌纸尿裤包装破损,货值4.76万美元,如使用易引起婴幼儿生物致病危害。
(四)进口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不合格情况
进口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检出不合格13批,货值16.02万美元,其中安全质量项目不合格10批,其余为产品及包装标识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主要包括儿童餐具、儿童水杯、母乳储存袋等。主要不合格项目为蒸发残渣超过标准限量、铬和镍元素溶出量超标、丙烯腈含量不合格、产品及包装标识不合格等。涉及品牌为BabyBjorn、Lala Mamma等,原产地为瑞典、德国、韩国、日本、波兰、印度、美国等。上海口岸检出一批瑞典产儿童塑料调羹套装蒸发残渣(正已烷)含量超标。
依据《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查获的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实施了销毁、退货及技术处理,严防不合格进口儿童用品流入国内市场。
儿童用品关系到儿童的身体健康,要营造一个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市场环境,需要消费者提升质量安全意识,科学理性地进行消费。为此,质检总局提醒消费者应理性购买相关儿童产品,不要盲目相信国外品牌,在购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玩具和童车产品应有“CCC”认证标志,不要购买带有可能会被吞下或者吸入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带有尖端或粗糙边缘的玩具。使用时需关注年龄分组和警示说明。2、选购儿童服装时,应检查扣子和装饰性小物件是否牢固,避免购买含有涂层印花或者较多小部件的婴幼儿服装,并在认真清洗之后供婴幼儿穿着;3、婴幼儿纸尿裤(垫)应该选购包装完整,外观整洁,标识清楚,无异味的产品。4、食品接触产品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应尽量避免颜色鲜艳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
六、2014年“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执法打假工作有关情况
2014年,质检总局继续组织开展“质检利剑”行动儿童用品执法打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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