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20] 042386162号 移动版
本报讯 记者罗昆娅摄影报道 共享单车在方便人们出行的同时也存在乱停乱放的困扰,怎样规范共享单车的有序停放?日前,盘龙区拓东街道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及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管理制度,每月对共享单车营运企业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企业,次月丧失所有车辆投放权,,禁止在拓东辖区内投放车辆。
为进一步服务辖区共享单车营运企业,规范共享单车营运企业的管理,建设文明、和谐、健康、有序的城市环境,拓东街道制定了《拓东街道关于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考核管理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共享单车管理,科学、合理、规范共享单车营运企业。
根据《管理细则》,街道每月对共享单车营运企业实施考核。考核制总分为50分。每月考核得分在45分(含45分)以上的前两名企业,次月可获得“特别投放权”;考核得分在40分(含40分)以上,45分以下,次月可获得“一般投放权”;考核得分在40分以下为不合格,次月丧失所有车辆投放权,禁止在拓东辖区内投放车辆。通过奖惩分明的制度,鼓励辖区共享单车营运企业积极投入到建设文明、和谐、健康、有序的城市环境中来。
另一方面,《管理细则》出台后,拓东街道通过以“党建引领、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方式,联动昆明市交警支队二大队拓东中队、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青桔)三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召开交流会,现场听取交警及三家企业意见及建议。利用现有微信“联动管理群”,城管执法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后,通过微信群发出指令,相关责任人需迅速做出回应,同时给出相应处理方案及具体时间,经城管队员确认后及时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到位及处置完毕,须在微信“联动管理群”内拍照发送工作照片,并附文字说明。同时,将该项纳入每月考核中,激励共享单车营运企业主动处置问题。
街道每月定期组织共享单车营运企业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家企业在《管理细则》试行阶段意见及建议,适时修改并不断完善《管理细则》。同时,通报每月考核结果,并按照通报情况严格落实。通过情况听取、沟通交流、考核通报等,有效促进问题解决,提高工作实效。
目前,拓东街道辖区共享单车企业的调度都是第三方外包形式,基本上都是粗放式管理。由此带来一些管理上不到位和效率低下、重复和无序状态。还有跨界投车的问题:由于企业对各个辖区的投车规则不了解,经常是看见空间就投,增加了人工成本和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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