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利用网络当起了地下六合彩的庄家,进行非法的揽注牟利。近日,翔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这名男子有期徒刑。
被告人李某今年26岁,翔安当地人。为牟取非法利益,去年1月底开始,李某当起了地下六合彩的庄家。作案时,李某并不亲自出面接收揽注,而是由他的下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不特定群众揽注。接受投注后,李某的下家再通过网络赌盘向李某投注,而李某则按照投注总金额的2%,向下家返利。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情况,去年1月底到8月5日期间,李某接收的投注金额总数超过27万元。
翔安法院认为,李某非法揽注牟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考虑到李某具有主动投案等情节,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