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5] 040127859号 移动版
■河南经济报记者 朱至松
近日,太康县独塘镇白龙王村村民王文志向本报反映,2014年10月份,他以每吨290元的价格购买了32吨春江集团新乡市丰华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本想着赶快将自家的楼房建起来,可谁想,因水泥不合格,楼房还未建成便出现了坍塌、裂缝等问题。为讨说法,王文志曾找过水泥的经销商以及生产厂家,可至今未果。
日前,记者来到王文志家,见到了还未完工便已坍塌的楼房。目前该楼房已经停止施工,一楼外出梁已经坍塌,楼板掉落至地面,二楼横梁已严重变形,中间部位向下倾斜,给人一种摇摇欲坠的感觉。建筑工地上还存放着王文志所说的问题水泥,记者翻看水泥包装袋发现,上面未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批号。
王文志告诉记者,去年,他将家里老房拆掉准备建三层住宅楼房,可是刚建到二层,一楼大梁突然坍塌掉落在地,正在施工的工人险些被砸伤。第二天,王文志和施工人员又发现二楼大梁也严重变形,中间部位向下倾斜。散落在地的混凝土块用手一掰即碎,大家都认为是水泥存在质量问题。“随后,我便找到水泥经销商,可经销商说水泥不是他生产的,楼房塌了和他没关系。”王文志对记者说,“无奈之下,我们将剩余的水泥拿到周口市质监局进行检测,结论为水泥质量不合格。几经周折后,我联系到了水泥的生产厂家,可是他们只同意赔偿10吨水泥。可为建房我已花去20多万元,32吨水泥已经用了31吨多,只赔偿10吨水泥怎么能行呢?如今,建房工程一直停着,房子盖不成,厂家不处理,我们一家老小也只能分别借住在别人家里。”
据王文志讲,为尽快解决问题,他也曾到青集乡中心工商所进行投诉,可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随后,记者又与春江集团新乡市丰华水泥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该公司销售经理李某称:“王文志所购买的水泥确系我公司所产,楼房坍塌事件发生后我公司也派人去了现场,发现剩余的水泥已经干结,我们认为不是因为水泥质量有问题,而是因为偷工减料所导致。另外周口市质监局没有检测资质,所以检测结论不能作为水泥质量不合格的依据。”
水泥质量是否合格?此事何时能得以解决?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一楼外出梁已经坍塌,二楼横梁严重变形
横梁已严重变形摇摇欲坠
散落在地的混凝土块用手一掰即碎
坍塌的楼房已经停止施工
周口市质监局检测结论为水泥质量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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