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5] 091530018号 移动版
市民魏先生介绍,自己在商场购买了一台电冰箱,使用时发现冰箱不制冷。家电商场的维修人员上门检测后,判定存在质量问题,因仍在7天退货期,商场同意退货。但后来维修人员认为魏先生把外包装箱扔了,所以要求他支付500元包装费才能退货。此外,对方还认定魏先生在购物时没有仔细验货,才导致买到问题产品,因此,还要求魏先生支付300元运输费。“我想了解,商场退货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呢?”
江西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欧阳承惟律师告诉魏先生:“按照‘三包’规定,在购买商品七日内可以退货。你买到问题产品,并无过错,十大博彩公司,而是商家提供的产品存在瑕疵。另外,法律并没有将必须保证外包装完好、附件需齐全等列为退货前提。因此,商家退货收费是不合理的,其应承担因销售瑕疵产品造成的退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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