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10932005号 移动版
近日,记者从阳江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第三季度全市工商系统(不含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申诉416件,其中商品类申诉291件,服务类申诉12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3.71万元。被投诉行业中,家用电器、通讯器材、日用百货居投诉榜前三位,占商品消费申诉的59.8%,餐饮及住宿服务类占服务消费申诉的54.4%。
家用电器类申诉高居榜首
第三季度,全市工商系统共受理家用电器类申诉74件,居于申诉榜首,其中涉及售后服务问题的申诉38件,涉及质量问题的申诉29件。
从申诉内容看,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家用电器过程中容易出现以下问题:一是经销商不认真履行三包规定,三包规定期限内收取高昂维修费;二是经销商在处理纠纷时与厂家、维修商互相推托责任导致消费者维修等待时间过长;三是经销商故意拖延质量问题产品的退换货,造成消费者诸多不满。
日用百货质量问题是焦点
第三季度共受理日用百货类申诉51件,其中涉及质量问题的有26件,约占该类申诉的51%。
从申诉内容看,所购买的家具异味大,衣服、鞋子及其他日用品在短时间内出现起皮、脱线、褪色、脱胶等质量问题仍是消费者申诉的焦点,部分商家在可退换期限内只维修不退换,引起消费纠纷。
通讯器材售后服务争议多
第三季度全市共受理通讯器材类申诉49件,其中涉及质量问题20件、售后服务21件。
从申诉内容看,问题仍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其中包括:手机质量差,黑屏、死机、按键不灵、自动关机、通话有杂音;商家和品牌售后不按“三包”规定提供服务,常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维修时间长,质量差,多次维修仍存在故障等问题。
此外,第三季度也有不少市民投诉4S店购买汽车合同和售后服务问题:一是消费者交付订金后因个人原因银行按揭不成想退订金遭遇商家拒绝;二是消费者订购了汽车后,商家未按时交付汽车;三是消费者刚买不久的汽车出现零部件等质量问题,但经销商以未在该店进行保养为由拒绝保修。
工商部门提醒:购买时要货比三家增强维权意识
首先,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最好事先对商品进行一定的了解,在选择商品时要货比三家,尽量选择信誉可靠的商家,购买前要认清产品合格证,保存好产品保修卡。其次,消费者购买商品时要向商家索要相关发票,发票上要详细注明所购产品的规格等信息,以便维权。最后,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要多涉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一旦发现自己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维权。消费者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投诉,由消委会调解维权。也可以直接拨打12345综合服务热线或者工商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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