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20532962号 移动版
有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仿真饰品进行抽检,发现59批次中有23批次不合格,存在重金属超标。
南都讯 记者米燕 有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仿真饰品进行抽检,发现59批次中有23批次不合格,,存在重金属超标。
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该局近期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仿真类耳饰、项饰、手饰的镍释放量、有害元素溶出量、总镉、总铅、总汞、总砷和六价铬等项目进行了检测。此次共抽查了21家受检单位生产、销售的59批次产品,发现存在不合格项目产品23批次。南都记者发现,这23批次的不合格饰品主要是镉和铅超标,包括耳环、耳钉、手链等,有些不合格产品的包装甚至标明为“一等品”。
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有研究表明,饰品在佩戴过程中,产品中的有害重金属会随汗液溶出,经皮肤吸收进入人体,长期接触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科学研究表明,摄入过量的铅会导致人体贫血,对生长发育期的儿童健康危害尤为严重,如可能导致多动、听觉障碍、智力下降等。镉毒进入人体后极难排泄,会储存在人的肾脏皮质、肝、胰、肾上腺等器官中,干扰肾及生殖功能。镉也会取代骨胳中的钙,使骨胳严重软化,骨头寸断、造成疼痛,氯化镉与硫化镉都是医学界证实的致癌物。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该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予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深圳市仿真饰品生产者、销售者及消费者,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产品标识要完整。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消费者选购时应查看产品标识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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