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21633298号 移动版
凤凰科技讯 1月14日消息,针对之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小米净化器1代的测试结果,小米生态链企业智米科技做出了回应。他们认为,此次检测的流程存在异议,所得出的较低净化数值与实际不符。
智米科技在回应中表示,小米空气净化器产品一直在核心功能单元采用同样的元器件和生产流程,不可能因产品批次不同而产生如此大的CADR值差异。
他们还进一步提出,经过向检测单位征询,产生此差异的原因主要是洁净空气量测试档并未持续使用高速模式,测试流程存在异议。
智米科技表示,已经向上海质监局提出了复检申请,届时会由申请人单位派出技术人员现场确认。
以下是回应内容:
经过了解,今天上海质监局编号为2015/20-53-884033的《检验报告》系由上海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对小米空气净化器1代进行的包括安全检测、电气性能检测和性能检测等在内的多项检测,除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及噪声两项外全部合格。
小米空气净化器1代产品曾于上市前通过了与上述报告同一机构——上海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的检测,固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CADR)达到409立方米/小时,,净化效能符合A级标准。而此次抽检的小米空气净化器的CADR值仅为346立方米/小时。
小米空气净化器产品一直在核心功能单元采用同样的元器件和生产流程,不可能因产品批次不同产生如此大的CADR值差异。经向检测单位征询,产生此差异的原因是抽检的检测环节中,洁净空气量测试档速并未持续达到高速模式,测试流程存在异议。
在噪音项上,检验单位执行测试标准《空气净化器》GB/T 18801-2008为推荐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指出:“GB/T是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T"是推荐的意思。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的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标准。这类标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是否采用,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经济或法律方面的责任。”
为此,智米公司已向上海质监局提出复检申请,申请再次检测并由申请人单位派出技术人员现场确认。
智米公司是一家成立仅一年多的创业公司,一直坚持真材实料做出高性能产品的理念,同时我们的产品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不应因未执行非强制性标准而被定义为不合格。我们欢迎有关质检机构的监督,也希望就非强制性标准的采用和抽检流程做进一步的沟通。
以下是检验报告和复检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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