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31434097号 移动版
消费者在淘宝网某店铺购买商品后,因严重质量问题无法使用要求退货。然而,该店铺混淆概念,按照“无理由退货”处理,并要求消费者承担运费。最终,消费者投诉至消协,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记者了解到,去年7月14日,李女士在淘宝网某店铺购买了一个电视柜,售价260元。快递公司将货送到后,李女士见包装完好,便进行了签收。之后,李女士打开包装后发现,电视柜内部木结构已完全散落,无法正常使用。李女士向该店铺反映该商品有严重质量问题,要求退货。该店铺按李女士“无理由退货”处理,并要求李女士出运费方可退货。李女士对此不满意,随即进行二次投诉。但三天后,该店铺回复让李女士担负一半运费,否则不予退货。李女士不认可,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最终,该店铺退还李女士240元,电视柜不再寄回,由李女士自行维修使用,消费者表示满意。
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中,,李女士所购买的商品寄到后就已经损坏,属于商品质量问题,商家应免费为李女士进行退换货。而该店铺按“无理由退货”处理,并要求李女士承担退货的邮寄费用,适用法律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该店铺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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