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31934393号 移动版
中消协3月18日发布消费提示称,在“3.15晚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批不合格产品名单,对于同批次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中消协3月18日发布消费提示称,在“3.15晚会”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一批不合格产品名单,对于同批次的产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对“3.15晚会”上被曝光的不合格产品,消费者可对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的批次主张权利,提供发票等购买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货。
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经营者不能设置收取折旧费等限制条件。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要求加倍赔偿。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加倍赔偿。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依法支持消费者行使退货权,对于不履行退货义务的经营者,将采取披露、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等措施。
这位负责人同时称,同样的退货权也适用于今后工商、质检、食药等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315dw.com/view-34393-1.html
|
|
|
|
|
|
|
|
|
|
机构组织 环保绿化 旅游休闲 办公文教 电子电工 玩具礼品 家居用品 物资专材 包装用品 体育用品 办公家具 安全防护 专业服务 服装纺织 农林牧渔 医药卫生 建筑建材 冶金矿产 石油化工 水利水电 交通运输 信息产业 机械机电 轻工食品
我要投诉 | 最新投诉 | 移动版 | 关于315档案网 | 申诉须知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网站导航 | 标签 | TAGS |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12-2013 315dw.com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315dossiers 只为公益 为民监督 促进和谐 **广告、链接、目录联系:QQ1260995099 非诚勿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