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发 [2016] 041135330号 移动版
原标题:汽车质量问题占据投诉首位
在“3·15”即将到来之际,汽车消费投诉两次成为热点话题。记者从深圳市消委会了解到,2015年,在深圳消费投诉总体大幅下降的情况下,与汽车相关的投诉却比2014年增长了13.3%。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实施汽车限购政策,成为全国第8个汽车限购城市。由于限购政策的影响,2015年全年只有10万个购车指标,相对于2013年33万辆和2014年50万销售量,销售数量大幅度减少。虽然汽车销售量减少,但投诉数量继续保持增长。市消会委统计显示,2015年,全市共受理汽车消费类投诉3572宗,比2014年增长13.3%。其中,汽车及零配件投诉3148宗,占汽车类投诉的88.1%,同比增长11.4%;汽车维修、保养类投诉424宗,占汽车类投诉的11.9%,同比增长29.5%。
汽车质量问题是汽车投诉的首要问题,占汽车类投诉总量的40%,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
经销商合同类投诉占汽车类总投诉量的30%。其中涉及价格的投诉集中表现在经销商要求消费者加价提车、以欺骗性价格销售汽车。
维修售后服务的投诉问题突出,占汽车类投诉总量的25%,问题主要集中在维修、保养纠纷上。
投诉还出现了因限购政策导致的新问题。涉及的投诉达111宗,反映的问题主要有:
违约加价销售。汽车经销商以限购政策实施为由,违约加价、取消承诺的优惠、收回补贴或随意变更合同,增加消费者的购车成本。
设置公证和上牌障碍。经销商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设置提车障碍,对消费者加收公证费、上牌费等不合理费用,或者强迫签订不利于消费者的承诺书才给予公证。消费者陈先生称,在北京现代汽车大胜龙华销售服务店购买汽车,已交5000元订金,由于限购被经销商要求,,如果要公证,需签一份含有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的承诺书。
一项针对的家用汽车售后服务调查显示,消费者对目前家用汽车售后服务的满意程度较低,满多数被调查人表示自己曾与汽修店发生过纠纷;纠纷发生后多数消费者选择与汽修店洽谈解决或向消协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解决,也有少部分消费者选择自认倒霉。
由于消费者与4S店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不少消费者对于正厂件、副厂件和伪劣件的分辨能力有限,发生纠纷时存在维权难点。因汽车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商家往往以法律原则要求消费者举证或要求消费者寻求鉴定机构检验,以此作为“挡箭牌”,而相关鉴定机构数量少,一些鉴定机构不针对个案,而且费用高、门槛高,消费者往往只能任由商家“摆布”。
对此,深圳市消委会建议加强对汽车维修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积极引导行业自律,促进维修市场健康发展。提醒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在签订购车合同时对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明确;注意防范购车中出现的“霸王条款”;提车时最好找懂汽车专业知识的人一同前往,注意仔细检查车况,了解车辆返修率、售后服务点、配件与服务价格等信息,还应保存好发票、单据,维修记录等以便事后维权。(记者 程连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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